她最後一句「快跑」成母子永別!兒女目睹媽媽遭前夫狂砍18刀 二審仍判無期
李姓男子前年底持菜刀砍殺前妻18刀致死,二審維持原判無期徒刑。翻攝畫面

她最後一句「快跑」成母子永別!兒女目睹媽媽遭前夫狂砍18刀 二審仍判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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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 12:28:00最後更新 2026/07/21 12:28:42

記者:

林建鋒

彰化二林61歲李姓男子2024年11月酒後向前妻蔡女索討賭債未果,又因不滿她由男友載回家,爆發衝突,竟先持水果刀架頸,遭女兒推開後再取菜刀猛砍前妻,短短40秒內連換刀具,造成蔡女頸部、前胸等處18刀傷,當場失去生命跡象,送醫不治。更令人心碎的是,蔡女當時為保護兒女,遭砍前還大喊「快跑!」一審國民法庭判無期徒刑,家屬盼判死刑,上訴二審後,台中高分院今(21日)駁回上訴,仍判無期徒刑。

酒後索錢還賭債 衝突升級持刀砍妻

李男與蔡女離婚後仍借住前妻母親住處,因長期酗酒、家暴,蔡女早已聲請保護令並搬離,但為照顧臥病母親,仍須經常返家。案發當天,李男酒後向蔡女索錢償還賭債未果,加上不滿她由男友搭載返家,雙方爆發爭執,李男先揮拳毆打蔡女,再持水果刀架住她脖子。
女兒見狀上前護母,將李男推開,刀子掉落後,李男竟再到廚房拿菜刀,將蔡女壓制在地瘋狂砍殺。蔡女為掩護兒女逃生,還大喊「快跑」,自己卻遭18刀砍殺,刀傷深可見骨,最終因失血過多死亡。

砍人還換刀行兇 二審仍判無期

法院認定,李男行凶期間先後更換刀具,兩次攻擊間隔僅約40秒,顯示殺意堅決;犯後也未積極賠償家屬,難認已有真誠悔悟。一審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違反保護令部分另判刑。
家屬認為李男手段兇殘,盼判處死刑,但台中高分院審理後認為一審量刑並無不當,今(21日)駁回上訴,維持無期徒刑,全案仍可依法上訴。

★遇到暴力時的應對與求助:請立即撥打110 報案,或者撥打113保護專線 24小時諮詢求助 (全年無休)。保護自己請閃避離開現場,保護頭、臉、頸等重要部位。勇敢求助親友或社工、律師的協助,或尋求保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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