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起事故發生於昨天(14日)中午12時55分,12歲楊姓少年騎乘電動輔助自行車,載著11歲彭姓男童,沿花45縣道前往明利國小操場練跑,途中與陳男駕駛、由南往北行駛的廂型車發生猛烈碰撞,兩名男童當場噴飛倒地,現場零件四散、血跡斑斑。
2童重傷送醫 一人腸胃破裂、一人8根肋骨骨折
消防人員獲報趕抵,先將兩人送往鳳林榮民醫院,再因傷勢嚴重轉送花蓮慈濟醫院。11歲彭姓男童頭部及全身多處受傷、肋骨斷裂8根,伴隨內出血,目前仍在加護病房;12歲楊姓少年則肋骨骨折、腸胃破裂、臉部及眼部重創,緊急接受手術搶救,傷勢同樣危急。
警方調查,陳男為萬榮鄉公所短期約用人員,今年5月底到職,聘期至11月底。事故發生後,他拒絕接受酒精濃度測試,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製單舉發,並完成觀察紀錄及錄音錄影。
拒酒測竟返家 警方坦承處理不周急補抽血
最具爭議的是,警方完成相關程序後,竟讓陳男先行返家,引發家屬質疑「明明是肇事現行犯,為何還能離開?」鳳林警分局表示,處理員警當時施作身體平衡測試及問答後,依程序未將陳男留置,事後得知爭議後,立即報請花蓮地檢署核發強制採驗鑑定書,晚間9時許找到陳男完成抽血採證,結果未驗出酒精反應,全案仍依公共危險及過失傷害等方向偵辦。
警方坦言,第一時間處置「不夠周延」,已針對處理流程展開調查,若查有疏失將依法懲處,涉案員警也已調離交通事故處理職務。
鄉公所:嚴厲譴責拒測 啟動考核、辦理離職
萬榮鄉公所表示,陳男屬半年期短期約用人員,事故發生時正值中午休息時間,並非執行公務。公所對其拒絕酒測行為予以最嚴厲譴責,強調絕不護短,支持警方及司法機關依法究辦。
公所指出,已立即召開約用人員考核會議,啟動行政程序從嚴議處;陳男也已主動表達離職意願,公所將依法辦理,並全面檢討內部管理及酒駕防制作為,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