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雞排店變案發現場
起訴書指出,這起七里香竊案發生於2026年3月27日深夜,鄧男漫步在台東市中興路三段,路過「亮爺大雞排」時,目光被攤位上一串閃爍著油光、香氣逼人的雞屁股深深吸引。眼見林姓老闆正忙於他事、無人看管,鄧男心中竟湧起一股「非吃不可」的衝動,隨即發揮「快手」本領,徒手將該串價值35元的雞屁股順走。
監視器現形 偷吃擦嘴也沒用
鄧男得手後,隨即找個隱密角落將這串「戰利品」食用完畢,享受那短暫的罪惡美味。然而,法網恢恢,老闆事後清點商品發現短缺,氣得報警處理。警方調閱現場監視器,鄧男那雙不安分的手與犯罪過程全被錄下,甚至連公路監理系統都成了破案關鍵,讓他只能乖乖認罪。
5倍賠償換不回自由身
或許是自知理虧,鄧男在偵查期間趕緊展現「誠意」,主動賠償老闆200元,是原價的5倍有餘,老闆也大方表示收到款項不再追究。檢察官雖考量犯罪所得已發還,未聲請宣告沒收,但法律程序仍得走完。
法官:法治觀念有偏差 判罰228倍
台東地院法官認為,鄧男身為大學畢業生,目前從事服務業,經濟狀況尚可,卻不思以正當手段獲取財物,僅為了一串雞屁股就隨意拿取,顯見法治觀念偏差。儘管他犯後態度尚可且已加倍賠償,法官仍決定給他一個深刻的教訓,依竊盜罪量處罰金8000元,若不繳款則需服勞役8天。全案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