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護車狂鳴笛 6車通過無人讓
民眾15日在網路社群貼文指出,中午經過花壇中山路一處十字路口時,發現一輛民間救護車停在路口,車上警示燈持續閃爍,鳴笛聲也不斷傳出,但現場汽、機車共6輛,卻沒有車輛主動禮讓,導致救護車卡在路口前無法順利通行,救護車駕駛只能無奈持續鳴笛等待,直到號誌轉換後才終於穿越路口。
目擊民眾將畫面PO網,無奈寫下「中午看到一堆車沒禮讓救護車」,並直問「鳴笛不是要讓嗎?第一次看到一堆人沒讓。」貼文曝光後,網友紛紛留言,有人直呼「我會按喇叭喔」,也有人認為這樣的情況恐怕可以檢舉;另有網友分析,救護車車頭或許可以再往前一些、壓到斑馬線,讓對向車輛更容易注意到,但也認為前方車輛既然已聽見警笛、看到警示燈,就應優先禮讓救護車通行。
不禮讓釀死傷罰更重 最高罰10萬再吊牌
除了耽誤救護勤務可能影響傷病患搶救時間,未依規定禮讓緊急車輛,也可能面臨更重處分。依2026年1月31日起施行的新制,未避讓執行緊急勤務車輛者,罰鍰由原本3600元提高至6000元至3萬元,並可吊扣車輛牌照6個月;若因不避讓導致人員死傷,最高可處10萬元罰鍰,並吊銷車輛牌照。
消防局提醒,救護車每多耽擱一分鐘,都可能影響傷病患搶救,因此禮讓救護車不只是交通禮貌,更攸關救援能否順利完成。駕駛人行經路口時,若聽見警笛聲或看見緊急車輛警示燈,應立即確認周邊交通狀況並主動避讓,切勿搶快通過路口,讓救護車能在最短時間內順利前往救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