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調查,呂姓女子今年4月12日凌晨3時許,駕駛自小客車載著友人準備回家。行經台北市民族西路、花博公園旁停等紅燈時,因貪圖方便,直接將車輛大剌剌違規停放在黃網線上,當場引起巡邏經過的中山分局建國派出所員警注意,隨即上前盤查。
呂女見警方靠近,顯得相當慌張,急忙辯稱自己是剛從旁邊的停車場開出來,不知道這樣算违规。然而,當她搖下車窗配合盤查時,車內隨即飄出陣陣濃郁的酒味。面對員警質問,呂女仍堅稱自己絕對沒有喝酒,更稱是前一天晚上在新竹南寮漁港喝的,自認隔了一天酒精已退,才敢開車上路。
酒精感測器秒亮紅燈 女軍人知法犯法遭送辦
警方先以酒精感測器進行初步測試,感測器立刻亮起紅燈警示。隨後員警依法對呂女施以實體酒精濃度測試,檢測結果數值竟高達0.57mg/L,已遠遠超過法定制裁標準。警方當場告知權利,依刑法公共危險罪、陸海空軍刑法將她當場逮捕,並移送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偵辦。
案件經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法官認為呂女身為現役軍人,理應知法守法,卻仍心存僥倖酒後駕車上路,嚴重危害公眾交通安全。不過考量她事後坦承犯行、態度良好且沒有前科,最終依《陸海空軍刑法》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可易科罰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