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錄音 5 歲女」抓姦竟沒用!法官因這理由怒打臉:不能當工具
人夫帶著小三同遊日本大阪、京都惹怒老婆。示意圖

人妻「錄音 5 歲女」抓姦竟沒用!法官因這理由怒打臉:不能當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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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08:56:00最後更新 2026/07/02 08:56:20

記者:

馮茵

新竹一名人妻曉華(化名)與丈夫阿志結婚多年,並育有兩名年幼女兒,原本過著平靜生活,直到2025年間,曉華察覺丈夫與一名女子小米過從甚密,雙方甚至多次帶著幼女一同出遊、進出女方住處。曉華委託徵信社跟拍後,更驚見丈夫竟在同年12月與小米飛往日本大阪與京都,在異國街頭公然牽手、摟腰並激吻,如同熱戀情侶。憤而向法院提起損害賠償訴訟,求償250萬元,然而新竹地院審理後,近期卻做出令正宮心碎的判決,裁定僅丈夫須賠償12萬元,而被指控的小三則完全免賠,原因在於關鍵證據被法院排除。

大阪京都街頭「激情摟吻」 人夫帶幼女見新歡惹怒正宮

根據判決書指出,曉華與丈夫阿至於2020年9月結婚,婚後接連生下大女兒與小女兒。曉華主張,丈夫自2025年起就與小米發展不倫戀,多次帶著5歲的大女兒前往新竹與女方會合,不僅4人一起在公園玩耍,丈夫還會騎機車載著幼女與女方同行,最後一同返回女方住處,互動已完全逾越一般異性朋友的範疇。
最令人痛心的是,阿志在2025年12月2日至4日期間,竟與小米一同前往日本關西地區旅遊。在徵信社提供的影像中,兩人於京都、大阪街頭毫無避諱地牽手、摟腰、甚至忘情親吻,最後更一同進入飯店房間。
對此,阿志在庭上給出了令人咋舌的辯解。他主張自己與妻子的婚姻早在 2025 年 8 月就出現破綻,並向法官供稱日本行程是他獨自規劃,小米只是「偶然」在大阪遇到他並同行。而小米也極力撇清責任,強調自己是在 2025 年 8 月才認識阿志,當時阿志聲稱自己單身,她並不知道對方已有配偶。法官檢視影像後,認為兩人的親密行為確實已侵害配偶權,但許男「巧遇」的說詞顯然不足採信。

5歲女童錄音遭排除!法官嚴厲批判:別讓孩子淪為訴訟工具

為了證明丈夫與小米交往已久且具有主觀惡意,人妻曉華祭出了關鍵「鐵證」,提交了多段她與當時年僅5歲大女兒的對話錄音。錄音中,人妻反覆詢問女兒關於爸爸與小米阿姨的互動細節。然而,這項證據卻遭法官以「無證據能力」為由直接排除,成為本案大逆轉的關鍵。
法官在判決理由中嚴正指出,5 歲兒童應受《兒童權利公約》與我國法律的保障,享有表意自由與人格尊嚴。錄音中顯示,女童已明確表示媽媽詢問的事情是「秘密」,並多次表達不願再討論此話題,人妻卻持續施壓探詢並錄音蒐證。法官痛批,這種作法無視兒童在父母衝突中的心理壓力,將孩子視為純粹的「取證工具」,顯著違反社會道德與公序良俗,因此認定該錄音及其譯文皆不能作為裁判基礎。

小三主觀意圖難認定 「全台離婚率高」也成判決依據

由於女童錄音被排除,導致人妻無法證明丈夫與小米已交往超過一年。法官審酌,阿志平時往返於台北與桃園之間,與在新竹的小米相識僅 3、4 個月,且阿志平日並未表現出與配偶同住的客觀跡象。判決書中甚至提到,考量到台灣現今離婚率甚高,且單親扶養子女的情況並非罕見,小米辯稱「以為對方單身」尚屬合理,法官難以認定她在相識初期的短期內有查證許男婚姻狀況的義務。
最終,法院認定阿志雖具有侵害配偶權的故意,但無法證明小米具備主觀上的過失或故意。新竹地院考量兩造的身分地位與財產所得,判定僅有阿志須賠償妻子12 萬元精神慰撫金,並駁回對小米的求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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