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借手機抓包媽媽偷吃!鹹濕錄音全曝光 小王辯性功能障礙遭打臉
高雄一名已婚女子與異性友人長期維持親密往來,雙方不僅在通訊軟體中以「老公」、「寶貝」、「親愛的」等暱稱互稱,還頻繁相約出遊及見面。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女兒借手機抓包媽媽偷吃!鹹濕錄音全曝光 小王辯性功能障礙遭打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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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0:29:00最後更新 2026/06/25 13:50:50

編輯:

李羿璇

高雄一名已婚女子與異性友人長期維持親密往來,雙方不僅在通訊軟體中以「老公」、「寶貝」、「親愛的」等暱稱互稱,還頻繁相約出遊及見面。這段關係原本未被家人察覺,直到女子的女兒使用母親手機時,意外發現大量曖昧訊息及錄音檔,事件才因此曝光。
判決書指出,女子與老公於2007年結婚,婚後育有一名女兒。近年來,老公察覺妻子生活作息及行蹤與以往不同,但始終不清楚發生了什麼事。
直到2024年4月,女兒借用母親手機時,無意間查看到媽媽與友人之間的大量通訊內容及錄音,其中多有「寶貝」、「寶貝我愛你」、「想你了」、「有親你,所以睡得好」、「幾乎每天抱在一起、感覺很幸福」等,甚至還有性行為時的錄音。
法院勘驗相關證據後發現,兩人在長時間互動過程中,多次以情侶間常見稱呼彼此相稱,訊息內容也出現「我愛你」、「想你」等表達愛意的文字。此外,手機內尚留存多段錄音檔,錄下兩人在汽車旅館內的談話與互動內容,足以顯示雙方關係非屬一般友誼。
法官認為,從聊天紀錄、錄音內容及其他佐證資料綜合判斷,兩人的交往模式已明顯超出普通朋友應有界線,足以認定彼此存在相當程度的親密關係,並已侵害女子老公因婚姻關係所享有的配偶權益。
對於相關指控,女子辯稱與友人僅是交情較深的朋友,雙方外出主要是購物、陪同就醫及互相協助生活事務;至於前往汽車旅館,則是基於休息、盥洗及按摩等需求。
友人則主張自己患有攝護腺疾病及性功能障礙,否認與女子有不當往來,也否認侵害他人婚姻權利。
然而法院向醫療機構調閱資料後發現,友人所稱病況並未達完全無法從事親密行為的程度,其辯解與客觀證據亦存在落差,因而未獲採信。
此外,兩名被告質疑相關手機資料屬違法蒐集,應不具證據能力。不過法官指出,涉案內容係由女兒在合法使用母親手機期間偶然發現,並非透過跟監、竊錄或其他非法方式取得,因此仍可作為認定事實的重要依據。
法院在判決理由中進一步指出,雖然我國刑法已將通姦罪除罪化,但婚姻關係中的忠誠義務並未因此消滅,配偶權仍受民法保障。法官考量雙方身分背景、經濟狀況、婚姻受影響程度以及侵權情節後,認為原告請求的70萬元金額偏高,最終酌減為50萬元,並判決兩人應負連帶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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