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兵案再開庭!阿達、唐禹哲等14人全認了 爭取緩刑恐有「條件」…最多240小時義務勞務
阿達出庭閃兵案。李智為攝

閃兵案再開庭!阿達、唐禹哲等14人全認了 爭取緩刑恐有「條件」…最多240小時義務勞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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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6:33:00最後更新 2026/06/16 16:36:04

記者:

呂健豪

藝人閃兵案再度開庭,新北地方法院今(16日)共傳喚14名被告,其中包含阿達、唐振剛、李唯楓等9名藝人及5名素人,法官針對檢方起訴書犯罪事實部分詢問被告,眾人全數認罪並主張自首,因此法官諭知,該案將行簡式判決程序,由於檢方起訴時均具體建請緩刑,此部分法官也諭知,因眾人規避的是國家服役的義務,若予以緩刑宣告,將會附帶條件。
本次開庭傳喚的涉案藝人包括主持人「阿達」昌璟翔、MV導演廖人帥、演員唐振剛、唐禹哲(本名阮霆鈞)、邱昊奇(本名邱孝尊)、歌手李唯楓、鄒翰昇(本名鄒宗翰)、楊景涵(本名楊子鋒)以及中華民國霹靂舞委員會主委李奕釜等9人,以及同案另5名素人役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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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人帥出庭閃兵案。李智為攝
法官先針對檢方起訴書所載犯罪事實是否認罪並是否主張自首、是否已除役、規避役期等問題,各別詢問14名被告,針對此部分,所有人均當庭表示認罪並主張本案為自首,辯護人也多數表示當事人犯後態度良好、坦承犯行等,請求法官予以緩刑宣告。
不過其中1名榮姓役男的辯護律師則補充,該役男情況較為特殊,因為他在閃兵前即已達免役體位,但因為畏懼陳志明勢力不敢拒絕而配合犯案,犯後也沒有介紹其他人犯案,並主動聯絡律師表達願向檢方自首,盼法官亦能予以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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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唯楓出庭閃兵案。李智為攝
法官諭知,由於所有被告均為認罪答辯,因此將改以簡式判決程序,檢方雖表示同意,但希望像兵役相關單位調取眾人犯行時的體位及規避役期等作為量刑參考。
另針對檢方起訴時主動具體建請緩刑,法官則諭知,因眾人所規避的是國家服役的義務,因此會斟酌被告規避役期,依《刑法》第74條附帶向公庫支付一定金額或向指定政府機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40小時以上、240小時以下義務勞務等條件,全案將於7月29日進行審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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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振剛出庭閃兵案。李智為攝
今日庭後,所有被告大多快閃離開,頂多合掌示意,僅阿達停下受訪,他表示:「做了不好的示範,對不起。現在就好好面對司法的判決,很抱歉做了不好的示範。」至於法官提出緩刑將附帶支付公庫或義務勞役等條件一事,他表示將會回去討論再做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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