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李文娟與端木正的科技設備監控期限原訂於今年6月14日屆滿,兩人在二審審理前夕展開法律攻防,試圖解開「電子腳鐐」的束縛。
端木正改口認罪求輕判 仍難換法官信任
合議庭審理過程中,原本否認犯罪的端木正出現態度大轉變。他的辯護律師主張,端木正於二審已坦承犯行,且一審刑期僅1年並不重,過去監控期間均按時透過手機定時拍照報到,並無接近海港或機場等異常紀錄。律師更打出「親情牌」,強調端木正需照顧年邁母親,且偵查中已繳交100萬元具保金,絕無棄保潛逃之可能。
至於李文娟的部分,律師則大打「悲情牌」。律師主張李文娟目前無收入、不具謀生能力,且已提出150萬元高額具保金,在國外毫無財力與身份背景,根本沒有逃亡海外生活的條件,認為持續施以科技監控已無必要。
高院合議庭:高額具保仍難防「偷渡」風險
裁定書明確指出,台灣四面環海,依據過去司法實務經驗,縱使命被告提出高額具保金,仍有被告不顧國內事業、財產及親人,逕行棄保潛逃出境,導致案件無法續行或執行。
合議庭審酌後認為,目前的科技監控手段是以個案手機定時報到並掌握位置,相較於單純的限制出境、出海或具保,更能有效防止被告潛逃。法官裁定李文娟與端木正兩人,自6月15日起繼續接受科技設備監控8個月。
柯案二審大戰將啟 首宗裁定具指標意義
本案是柯文哲案進入二審後,法官做出的「第一件」裁定,顯示出二審合議庭對於相關被告的行動自由仍採取高度防範措施。
目前柯文哲、應曉薇、沈慶京等核心被告均在上訴中,高院雖然尚未定出第一次正式開庭日期,但隨著端木正在二審改口認罪,是否會對其他被告產生連動影響,甚至成為檢方突破案情的關鍵,已成為法界關注的焦點。
柯文哲被控貪污案,台北地院今年3月一審宣判,柯文哲重判17年、應曉薇15年6月、沈慶京10年,至於此案中的財務關鍵人物,木可公關負責人李文娟因共同公益侵占等罪被判1年4月,會計師端木正則因行使業務登載不實罪判刑1年。檢方與被告雙方均不服上訴,高等法院於5月25日完成分案,由受命法官呂寧莉、審判長邱滋杉及陪席法官劉兆菊組成合議庭審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