忍不了四年之癢!妻子怒告求償
根據判決書,基隆一名女子小穎(化名)與阿勛(化名)於2021年6月29日登記結婚,婚後育有2名未成年子女,原本一家四口的生活穩定美滿,沒想到小穎卻在2025年1月初發現,一名陌生女子彤彤(化名)明知阿勛是有婦之夫,卻仍與阿勛發生婚外情,還傳送含有性暗示及曖昧、誘惑的語句互動,甚至傳送2人的性愛影片。
小穎氣得找上阿勛攤牌,而後者也寫下自白書坦承出軌,怎料當小穎試圖聯繫彤彤協商並要求道歉時,對方卻在通話過程中態度強硬、語氣囂張地對她且毫無悔意,完全沒有展現和解的誠意。小穎認為,彤彤與阿勛的互動已明顯逾越一般社交分際,構成侵害配偶權,並造成其精神嚴重受創,因此對其提告求償80萬元精神慰撫金。
彤彤雖然收到合法通知,但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庭,只提出書狀請求駁回,主張配偶權並非法律上受保障的權利,還稱婚姻關係中的「圓滿安全與幸福」本身就是極為抽象的概念,不應作為侵權行為請求依據。彤彤還表示,即使她被法院認定與阿勛有著不當往來,但也只是在2025年1月至2月期間,而且無法證明她與阿勛實際發生過性行為,加上自身為高職畢業、經營鹽酥雞店,還得扶養3名未成年子女、財力有限,認為小穎求償80萬元實屬過高。
法院調查:婚姻關係存續且不當互動屬實
對此,基隆地院勘驗對話紀錄時,發現彤彤曾傳送包括「寶貝的眼神會不會太有愛」、「好想愛愛」等極具性暗示內容給阿勛,甚至附上包括接吻、擁抱、裸露胸部自拍等照片。不過阿勛並未制止彤彤的傳訊,甚至回傳「在辦公室一直傻笑好像不是太好」、「我同事都在偷瞄我」等語。
直到小穎攤牌後,阿勛雖曾向彤彤表示「我老婆有看到你的抖音了」、「不要再連繫好了」,怎料彤彤竟回應「爭奪戰阿」等語。法院認為,彤彤與阿勛的互動已超越一般社交關係,足以破壞與原告與呂冠勳間之婚姻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不法侵害小穎配偶權且情節重大。
法院指出,侵害配偶權並不一定是發生通姦,只要與已婚者有著逾越一般社交的親密往來,足以破壞婚姻共同生活的圓滿、安全與幸福,就已構成侵權,法院也引用相關憲法及大法官解釋見解,認為婚姻仍受制度性保障,配偶間具有忠誠義務,而第三人介入造成婚姻破壞者,仍可能構成共同侵權行為。
法院認定,彤彤明知阿勛是人夫,卻仍持續進行親密互動,已達情節重大程度,法院審酌小穎是大學畢業、如今從事內勤採購,年收入約80萬元;彤彤則是高職畢業,經營小吃店,收入及財產較低,最終裁定彤彤應賠償小穎3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