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8點25分,該名25歲的妙齡女子獨自行走在永和成功路1段時,發現遭人尾隨,因此打電話向警方報案。警方獲報後趕到現場,將趙男攔下,他先謊稱是附近大樓住戶,但遭警方識破,隨後又企圖逃離現場未果,竟然情緒激動,徒手攻擊現場警員,並咬傷警員左手臂,現場其他警員見狀,立即將他壓制逮捕。
警方將趙男帶回派出所偵辦,警詢後依《刑法》妨害公務、傷害以及《跟騷法》將其移送新北地檢署,並建請羈押。警方呼籲,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施強暴、脅迫者,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萬元以下罰金,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