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讀通過!宗教團體不動產處理申請期限再展延2年 內政部籲把握自身權益
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通過《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修正案,將申請期限由4年延長為6年。(資料照片/李智為攝)

三讀通過!宗教團體不動產處理申請期限再展延2年 內政部籲把握自身權益

立法院院會今天(2日)上午三讀通過《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第5條》修正案,將不動產權利歸屬審認申請期限再延長2年至2028年6月9日截止。內政部表示,會持續與地方政府協力,積極協助宗教團體辦理相關不動產權利歸屬審認作業,呼籲宗教團體務必把握自身權益。
《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施行期限將於本月9日屆滿,民進黨立委李柏毅、王美惠以及國民黨立委鄭天財等人提出修正草案表示,宗教團體申請不動產權利歸屬審認的期限,原條文最初為2年,後來在2024年時修訂為4年,為保障宗教團體權益,因此提案修正期限為6年,即2028年6月屆滿。
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通過《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修正案,將申請期限由4年再延長為6年。
內政部透過新聞稿表示,暫行條例施行迄今4年期間已透過放寬文件審查的採認原則、降低申請門檻、大規模印發文宣DM、辦理說明會、為地方政府爭取獎助、補助經費等措施,積極協助宗教團體申請及辦理不動產權屬審認作業,迄今已協助超過900家宗教團體,完成超過1000筆不動產更名登記、2000筆不動產限制登記。
內政部提醒,尚未申請的宗教團體,把握申請期限,積極於未來2年內向所在地的民政主管機關辦理不動產權屬審認,以保障自身權益,如有疑問,可至內政部全國宗教資訊網查詢各地方政府諮詢窗口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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