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方面,除了毒駕還公布酒駕累犯,1名男子翁澤民酒駕拒測累犯4次,4 月酒(毒)駕及拒測累犯3次以上,並設籍在台北市者,為郭進嘉、潘懋,他們兩人的照片被印成彩色A4海報,將在各鄰里辦公處、派出所張貼公布,加強嚇阻酒駕行為。
至於高雄市警局交通大隊也公布了13名毒駕累犯者分別為吳宗修、李玟翰、孫自強、孫靖明、陳皆良、廖杏慈、蔡禮謙、盧勇志、龔冠霖、蔡璧鴻、楊怡欣、歐威克及戴建安,並把他們的照片公開在官方臉書上。
苗栗縣警察局也公布了3名毒駕累犯,包含張壎鴻、鄧惟安及洪瑞東,並強調毒駕除涉及刑事責任外,亦將面臨罰鍰、吊扣或吊銷駕駛執照等行政處分。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也宣布「毒(酒)駕累犯依法公布,絕不姑息」,並公布10名累犯:張智捷、莊智鈞、林韋呈、林俊逸、李佳聰、林易知、馬一丞、黃文斌、陳政宇、殷得智。
警方表示,毒品危害身心健康與社會秩序,毒駕更會將無辜用路人置於重大風險。毒品會影響駕駛人的判斷能力、反應速度及注意力,駕駛人施用毒品後駕車上路,極易因精神恍惚、反應遲緩或操作失控而肇生交通事故,危及自身及其他用路人安全。警方將持續嚴懲吸毒及毒駕行為,並對毒駕累犯配合監理機關依法公告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