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指出,張姓男子在台南某安親班任教,明知班上學生均為12歲以下、心智發育未成熟的幼童,卻為了滿足私慾,自2019年6月起至2025年6月間,展開長達6年的蹂躪。
張男的足跡遍布安親班各處,包括1、2樓的學生休息室、教室、櫃檯,甚至是廁所,都是他下手的地方 。受害學童有5名女童,甚至還有身分不明的女童亦遭毒手。張男更變本加厲,25次偷拍不知名女童的性影像,將孩子們最不堪的畫面紀錄在硬碟中 。
整起案件直到2025年9月才露曙光,當時受害的女童在學校填寫性平學習單時,勇敢寫下受害經過,校方察覺有異後通報報警,這起震驚教育圈的狼師案才徹底曝光 。
張姓被告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猥褻罪共8罪、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乘機猥褻罪共3罪、對未滿14歲女子為猥褻罪1罪,以及拍攝兒童性影像罪共25罪,總計犯下37條罪嫌。
法官認為,張男身為教育工作者,本應保護受教童之身心安全,卻知法犯法,嚴重侵害被害人的性自主權與隱私權。張男的行為不僅造成被害女童人格發展的不良影響,更對社會治安與家長信任造成重創,考量其犯案手段、情節與被害人數,雖有部分調解,但仍屬「惡劣」。
為維護兒童身心健全與社會公義,合議庭決定從重量刑,考量其犯行惡劣且被害人數眾多,裁定應執行刑為10年6月。全案可上訴二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