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底,一名女病患到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做腸胃鏡檢查,施打完麻醉劑後在恢復室等待藥效消退,意識模糊之際,突然感覺有人在觸摸她的下體,一陣劇烈疼痛襲來,她勉強睜開雙眼,一名穿著白袍男子映入眼簾,女子在意識模糊之際努力記住醫師的長相與特徵,隔天致電醫院投訴,描述自己遭受「頭髮少、戴眼鏡、約50至60歲、身高約178公分」的男醫生侵害,並且提出刑事告訴。
事情發生後,女子的身心遭受嚴重的焦慮、恐慌侵襲,恢復室的經歷像一場惡夢在她的腦海中揮之不去,豈料林男在開庭時卻狡辯,稱自己當時是「好心幫忙蓋棉被」,才會用右手碰觸她的下體,一審法院認為,林男已經破壞了醫病信關係,還不認罪,也沒有達成和解,依乘機猥褻罪判刑1年2月。
案件上訴第二審,高等法院審酌仍認定林男有罪,考量一審判決認定事實、適用法律並無違誤,高院今日駁回上訴,維持原有刑度1年2月。
民事部分,法官認為,女子在事發前心理狀態正常,卻在事發後狀態變愈發不好,且女子曾於刑事審理期間,在林男委任律師的詰問下感到「像個犯人」,對於訴訟過程感到「疲累」並因而輕生,確實受有身心重大創傷,審酌雙方學經歷、資力及精神慰撫金額,一審判林男賠償118萬2千元,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