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色警尾隨「制服少女」進廁所偷拍 被害人竟是主管女兒...二審加重判刑定讞
派出所主管的女兒下課後常到辦公室找父親,豈料她如廁時竟遭色景偷拍。示意圖

宜蘭色警尾隨「制服少女」進廁所偷拍 被害人竟是主管女兒...二審加重判刑定讞

宜蘭縣三星警分局三星派出所爆出離譜色情醜聞!一名員警王憲煒於值勤期間,竟在派出所內尾隨主管的未成年女兒進入廁所偷拍,事後還以「不知道對方年紀」企圖脫罪。台灣高等法院今(6)日作出二審判決,認為王男身為公務員且被害人為未成年,依據《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加重改判有期徒刑2年。
王憲煒為警察特考班出身,於三星派出所任職約2年。2024年6月25日傍晚,他見分局主管的女兒前來探視父親,竟趁其前往女廁時,尾隨進入並透過地面縫隙以手機偷拍私密影片。被害人察覺異狀後立即奪門而出並報警,王男為求脫罪,第一時間便將相關影像刪除。
法院審理時,王男雖坦承偷拍,但矢口否認違反《兒少法》,辯稱「不知道主管女兒的年紀」。然而,法官根據證人證詞指出,被害人平時常到辦公室找父親,且案發當天身穿學生制服,認為王男身為警員,完全沒有理由不知其為未成年人,因此不採信其說詞。
一審原依拍攝少年性影像罪判處王男1年6月徒刑。案經上訴,高等法院認為王男身分身為公務員,依法應加重其刑,且其行為對被害人身心造成嚴重影響,雖有意和解但未獲諒解,因此撤銷原判決,改判2年徒刑。目前王男已被處分停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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