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警調查,42歲王姓主嫌對外經營團膳公司,實則與竹聯幫信堂合作經營詐欺洗錢水房,與境外詐欺機房掛鉤先以「假檢警」手法誘騙大陸被害人,取得銀聯卡資訊後,由水房將資訊綁定在特製的支付App手機中。
為掩人耳目,王嫌利用團膳公司名下的車輛充當運贓車,載送「刷手」前往特約銀樓,規避警方查緝。
銀樓老闆抽2成 偽造簽名製造假交易
專案小組調查,該集團吸收中和、中山、內湖等地的老牌銀樓及大安區精品店加入,雙方約定好「假買黃金、真洗錢」,刷手進店後直接感應手機付款,並在簽單上偽造持卡人簽名,製造買賣金飾的假象。
銀樓老闆扣除約20%的手續費,將現金交給前來接應的刷手;受雇的刷手每趟可獲得3500元酬勞。其中中和銀樓洗錢金額最高,單間就高達4600萬元,中山區銀樓也協助洗錢4000萬元,大安區精品店則經手1600萬元。
新北地檢署檢察官吳佳蒨指揮刑事局、中和分局及基隆市刑大組成專案小組,自去年11月起至今年4月間,發動三波強大攻勢,兵分多路搜索台北、新北及桃園等地,陸續逮捕王男、葉姓幫派幹部,以及黃姓、蘇姓銀樓負責人外,更在現場查扣現金及帳戶款項共2435萬餘元、手機25支、名牌包、名錶及一輛賓士座車。
全案警詢後依刑法加重詐欺、偽造文書,以及違反洗錢防制法、組織犯罪條例、銀行法、詐欺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移送法辦。檢方認王男等8人涉嫌重大且有串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其餘共犯則分別以30萬元交保或限制住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