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店這動作是猥褻?他被學妹時隔10年提告
一名網友近日在Dcard上PO出一篇題為「天來橫禍,莫名被大學學妹指控10年前猥褻全記錄」的文章,表示3個月前突然被警局通知他因為被控涉犯妨害性自主,而需前往製作筆錄,也讓他傻眼直呼:「震驚到以為搞錯人,我從未做過這種事,也完全想不到是誰提告」。直到前往警局了解後,原PO才發現提告者竟指控他10年前於台北市某夜店親吻對方臉頰。
原PO坦言,人生中只有2次為了參與台大牙醫系上活動前去夜店,而且2次都是與朋友同行,他也從未喝醉,但他還是想不起究竟被誰提告。直到警方在製作筆錄時提及對方提供的對話截圖中可見原PO說過「很ㄎㄧㄤ喔」一話,原PO翻找對話記錄後,終於找到提告者其實是一名學妹。
原PO憶起當年還是大三學生時的他與一群系上同學前往夜店,然而其中一位學妹喝醉後做出不少逗趣舉動,他便拍下醜照後私訊回傳,但他與對方其實不算熟識,如今甚至想不起名字,但他仍將與該學妹的所有對話記錄完整提供給警方。更離譜的是,警方核對後確認,原來這名學妹只提供了部分對話截圖,甚至完全隱瞞後續2人還有許多友好互動的內容。
差點背黑鍋!完整對話救回清白
對此,原PO也在文中附上學妹提供給警方的對話記錄,只見他在2016年9月16日傳送醜照給學妹後,學妹先是回道:「你啥時偷拍?」原PO則回答:「你笑得這麼開心不像被偷拍的啊」,而學妹隨後也表示:「這樣我是喝醉了嗎哈哈」,原PO則表示學妹前一晚喝得很醉,還不忘關心對方:「現在還好嗎?」對於原PO的詢問,學妹則回應:「還好吧,我又沒有忘記昨天的事。」
原PO接著再附上他與學妹此後仍有不少善意互動,例如學妹曾傳訊應援「你們友誼賽加油」,也曾詢問原PO若毫無經驗是否可以加入攝影社,針對社團的部分也討論過擁有什麼相機、分享社課時間與地點等,從對話紀錄明顯可見9月16日後學妹仍有回傳友善的訊息,並在9月21日主動聯繫詢問加入社團事宜,2人在10月也還有相約碰面。
原PO因此相當不解,為何當年互動還算和善的學妹卻在10年後提告:「發生這件事讓我感到非常難過與困惑,不明白為什麼會遭遇這種事。朋友安慰我開玩笑說不定對方知道我的家世才提告,如果是因為這樣更讓我生氣,活該我要當這種冤大頭嗎?」原PO自認行得正、坐得直,因此越想越無法接受:「怎麼可以憑空指控他人?10年前的事情這樣片面陳述毀人清白嗎?我真的完全不理解,為什麼要這樣做?」
原PO表示願意公開與學妹的所有對話紀錄以證清白,也不忘感謝檢察官審閱他所提供的對話紀錄後,迅速結案不起訴。不過學妹的舉動仍讓原PO相當憤怒,因此他原想委請律師反告對方誣告:「名譽是人的第二生命,我想捍衛到底,終究是想到大家都是醫療人員算了。」
PO文曝光後頓時引起熱議,不少網友都力挺原PO反告對方,捍衛自身名譽:「算什麼算!你的名譽不重要嗎?他有想到你嗎?告下去就對了你不該這樣被對待」、「她都沒在替你著想了,你就告吧,超離譜」、「啊不就好險你的FB聊天記錄還在」、「我覺得你訊息能保存10年太強了,她大概覺得你手上沒東西可以自證,就會想趕快息事寧人和解賠錢,殊不知你竟然有留存全部訊息,讓她算盤落空,差點就成功爆你金幣了!這種惡意破壞別人名譽的行為一定要跟她追究啊,一世英名都被她玷污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