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本案,男子屠紹哲不滿陳炳男、陳昶旭到處散布喪屍菸彈成分不純的謠言,因此於去年10月6日中秋節相約「說清楚、講明白」。當天,屠男與友人先抵達中間人住處,陳炳男女友林欣儀下樓呼喊,確認屠男等人都到場後,陳炳男叫上李睿騰助陣。
眾人在昆明街集合,由陳炳男率先賞了陳昶旭2記耳光,雙方大打出手,進而持辣椒水、甩棍、保溫瓶或安全帽等物相互攻擊,期間李男掏出預藏的水果刀,先往蘇姓男子腿部一刺,隨後刺入劉男腹部、胸口,劉男當場倒地血流不止,送醫後宣告不治,眾人發現闖禍後迅速鳥獸散。
北檢2月2日依殺人罪起訴李男,李男被移審北院,法官認李男涉殺人重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及串、滅證之虞,裁定羈押禁見。其餘人如屠男、蘇男、陳男及林女則被依妨害秩序等罪起訴。
如今李男羈押期屆滿,北院於今年4月15日進行訊問,李男坦承犯行,但北院法官認定,李男在案發後聽到警車鳴笛聲隨即逃離現場並丟棄兇刀,且有多件毒品案通緝紀錄,足認有逃亡之虞。
此外,法官還認為,李男在案發時與何人發生衝突、是否先遭受他人攻擊、以及究竟於何種情況下拿出刀子揮砍被害人等節,與同案被告間供述不一,有避重就輕、互相維護或相互推諉責任情形,有極大可能推諉自身責任而影響或勾串同案被告之虞,為此裁定李男羈押期間自今年5月2日起延長2月,並仍禁止接見、通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