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保護防疫所表示,本案源於民眾於4月1日提供檢舉影像,內容橫跨2023年至2025年間,畫面顯示飼主對犬隻有拖行、牽繩鞭打、丟擲物品及腳踢等行為,且屬長期累積,已明顯逾越合理管教範圍,儘管先前兩度現場查核時,犬隻外觀與臨床狀況未見明顯異常,但經綜合影像研判,相關行為具持續性與不當性,已依《動物保護法》裁處業者7萬5千元罰鍰並命限期改善。
對此爭議,業者日前自錄影片說明強調,店內飼養10隻大型犬,因同胎成長、具競爭性,偶有激烈衝突,當下為避免犬隻互咬受傷,才會採取較大動作制止,「並非蓄意傷害」。業者今天(2日)受訪時多次致歉並表示,確有管教方式不當之處,將深刻檢討並調整,但強調犬隻平時生活良好、健康狀況正常,「如果真的虐待,不可能把牠們照顧成這樣」。
但縣府考量犬隻可能持續暴露於不當對待環境,已依行政執行法採取緊急安置措施,將犬隻全數帶離原場域,後續將依醫療檢查及行為評估結果,釐清是否有受傷或受到壓力等情形,必要時將依法辦理沒入與安置。
縣府強調,動物保護案件不以外觀是否有明顯傷勢為唯一判斷標準,未來將持續嚴格把關,確保動物福利不受侵害,同時呼籲飼主應採正向管教方式,避免因不當行為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