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法官在判決理由中寫道,曾志新犯下本案只是出於自身猜忌心態,單方面將事端起因歸咎於被害人,未予查證或尋求其他合法途徑解決紛爭,任性解決被害人的生命,欲結束其自行臆測外界對雲云公司及其個人在網路上之抹黑攻擊。
國民法官指出,曾志新與梁男2人為多年以專業合作共事的工作夥伴,卻利用梁男對其之信任,利用辦理離職交接時在會議室內,從梁男背後偷襲猛刺多刀,梁男試圖移動位置保命、盧建名也出手阻擋曾男攻擊行為時,曾男仍繼續持刀攻擊。從梁男傷勢位置分布、數量及深淺程度,足見曾志新下手行兇之力道非輕,手段殘忍,讓梁男在過程中遭受相當大之痛苦,對梁男遺族、公司員工及全體社會形成永難彌平憾事。
犯後態度部分,國民法官法庭審酌曾志新受身心狀況所擾,但案發後坦承犯行,依曾志新年紀,其人格特質已較為穩定、較難改變,無法排除是否將會再形成未來面對困境時是否再為與本案相同的決定。
此外,曾志新雖與家屬成立調解,但家屬是出於不願訟累的態度,並未原諒曾志新,國民法官庭綜合上開考量,量處曾志新無期徒刑及宣告褫奪公權終身。
台北地院國民法官庭今(30日)下午做出一審判決,曾志新遭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梁男家屬聽到結果後隨即低頭擦拭淚水,並向公訴檢察官表達感謝之意,檢察官丁煥哲也予以三鞠躬作為回應。而曾志新本人則沒有太大反應,臉上維持一貫的僵硬笑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