矯正署表示,自2013年起,全國矯正機關收容人已全面納入全民健康保險,由衛生福利部指定之健保特約醫院提供醫療服務,並依專業醫師診斷與醫囑配置醫療資源。另矯正署與衛福部及醫事專家學者共同訂定緊急戒護外醫標準與流程,以及受刑人保外醫治審核基準與管理辦法,針對個案健康狀況提供適切照護,以落實收容人醫療人權保障。
矯正署指出,對於監察院調查案件,始終秉持「不迴避、不護短」原則,督導所屬機關全力配合調查與說明。針對媒體報導各案,說明如下:
一、台北看守所部分
收容人林秉樞於2023年10月入所,因本身罹患多項慢性疾病,所方均依其健康需求安排門診就醫,並依醫囑照護及用藥,相關醫療紀錄均依法覈實登載,絕無偽造情事。2024年12月間,因身體不適密集就診,同月18日上午經醫師評估後即辦理戒護外醫住院治療;其後並尊重家屬意願,於2025年2月21日辦理保外醫治。目前案件已由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中,矯正機關均配合調查並尊重司法程序。
二、嘉義監獄鹿草分監部分
收容人楊員於2024年6月移入後,經醫師評估安置於療養舍照護。同年9月10日因舍房糾紛發生拉扯受傷,值勤人員接獲通報後即安排醫師診療並戒護外醫住院治療,至同月21日期滿出監。該分監事後已依法究責,對違規收容人及勤務缺失召開考績會議檢討處分,並強化療養舍安全防護與勤務教育訓練,列為案例宣導,以防止類似事件再發生。
三、高雄女子監獄部分
收容人方員長期罹患慢性疾病,均依規定定期門診追蹤與服藥。2023年10月27日凌晨因身體不適,值勤人員即量測生理數據並提供基礎照護,同時加派戒護警力觀察。經詢問後,收容人表示已無不適,並透過監視系統持續確認活動狀況正常,當日亦安排醫師看診評估無異。至於值勤人員後續遭處分部分,係依監內勤務規範辦理,當事人已循法定救濟程序維護自身權益。
矯正署強調,矯正工作為刑事司法體系重要一環,目前每日需管理逾6萬3千名收容人,除維護戒護安全外,也須兼顧教化輔導、職業訓練與醫療照護等多項任務。未來仍將持續檢討精進各項管理與醫療措施,協助收容人朝健康更生、順利復歸社會之目標邁進,也盼外界勿因個別案件即全面否定矯正機關長期投入的醫療與管理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