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生割頸案!乾哥乾妹最快「2年就能回家」 律師說話了
死者父親楊男痛批「司法已死」。圖/攝影李智為

國中生割頸案!乾哥乾妹最快「2年就能回家」 律師說話了

新北市某國中2023年12月發生的「國三生割頸案」,其中「乾哥」郭姓少年坦承持刀刺死受害者、教唆者「乾妹」林姓少女則不認罪,全案上訴至最高法院,法官裁定郭姓少年有期徒刑12年、林姓少女有期徒刑11年定讞。依《少年事件處理法》,服刑滿1/3的刑期,就可以聲請假釋,他們已經被收容快2年,可以折抵刑期,所以快的話不到2年就能回家。不過,「法老王」王至德律師說,兩人第一時間假釋的機率不高。
王至德在臉書粉絲頁「法老王 - 王至德律師」發文表示,一般人犯法,想要假釋通常要關滿1/2,如果是累犯甚至要關到2/3。但這對乾兄妹適用的是「少年事件處理法」,少年受刑人只要「服滿1/3的刑期」,就可以聲請假釋。
乾哥判12年,1/3是多少?答案是4年。乾妹判11年,1/3是多少?答案是3年8個月。兩人從案發到現在已經被收容(類似羈押)了快2年,這些時間通通可以折抵刑期。這代表最快在「1年多」之後,他們就可以符合假釋的門檻,拍拍屁股準備回家吃晚餐了。

為什麼法律對少年這麼好?

很多人會問,憑什麼未成年殺人就可以打折、提早假釋?王至德說明,其實《少年事件處理法》的立法精神在於「少年的可塑性」以及少年犯罪的特殊性。法律認為,小孩子心智還沒成熟,容易衝動或是被帶壞,只要好好教育,未來還是有機會重新做人,所以給他們比較寬容的條件,希望他們能早點回歸社會。

律師:可塑性不該是一體適用的免死金牌

王至德說,這個「可塑性」應該是要視個案而定的!有些未成年人確實是一時糊塗,但如果遇到那種犯下冷血重案、毫無悔意,甚至根本已經「無可救藥」的極端案例,法律真的還要這樣死板板地強迫給予「特別優惠」嗎?
王至德直言,法律的善意不應該被濫用,當面對一個把人命當兒戲的加害者,還要拘泥於法條、一概而論地強迫社會給他們特別待遇,這對被害人家屬來說,無疑是在傷口上灑鹽。

律師:第一時間假釋的機率不高

王至德認為,這起案件受到全台矚目,乾哥乾妹在第一時間假釋出獄的機率應該不高,除非他們真的能夠知錯改過,不然連自己都實在不願看到獄方草率的依照規定隨隨便便的就放他們出來。
王至德說,大家不要忘記了,依照乾哥甚至還恐嚇過秘密證人,直接嗆聲說:「等我出去你就知道!」連被害者的爸爸都悲傷的說如果乾哥出獄的話,他自己可能會是第一個有危險的。聽說乾哥幹妹被送到明陽中學,王至德說希望他們在那邊真的能夠好好悔改,不然出獄之後社會上只是又多兩個不定時炸彈罷了,至於法官說的要他們兩個孝順被害人的爸爸?就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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