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陸媒報導,涉案的趙男已遭坦尚尼亞法院判處有期徒刑4年,並須繳納罰金1000萬坦尚尼亞先令(約新台幣10萬餘元),同時須返還先前從其手機轉走的款項約人民幣1.3萬元(約新台幣5.8萬元)。
曾姓網紅指出,自己目前身體狀況仍未完全恢復,雙腿曾遭打斷,雖經治療後可勉強行走,但已留下跛行後遺症,且體內鋼釘與鋼板尚未取出,行動仍受影響。
他表示,整起事件至今已支出包含醫療、交通與住宿等費用超過人民幣40萬元(約新台幣180萬元)。未來待趙男服刑期滿返國後,將在中國提出民事求償。
回顧案情,27歲的曾姓網紅先前赴坦尚尼亞旅遊期間,透過網路結識趙男,兩人相約前往偏遠地區拍攝影片。未料途中遭對方綁架、毆打甚至電擊,導致雙腿骨折及全身多處受傷。曾姓網紅事後趁機跳車逃生,並在當地民眾協助下送醫治療。
協助處理此案的當地華商表示,案發後已協助向警方報案並聯繫相關單位。警方報告顯示,案件被列為「武裝搶劫」,並記錄被害人有多處瘀青與鈍器傷痕。中國相關單位與駐外機構亦曾介入協助,安排曾姓網紅返國治療。
報導中指出,趙姓網紅於2025年12月在坦尚尼亞北部阿魯沙地區落網,隨後被移送至首都達累斯薩拉姆。經當地司法審理後,最終於近期宣判刑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