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2少女摩鐵開毒趴雙亡!棄屍秒轉場續嗨 法院批「渣男」卻判免賠
新店摩鐵疊屍案,法院判洪男及藥頭免賠。翻攝畫面

帶2少女摩鐵開毒趴雙亡!棄屍秒轉場續嗨 法院批「渣男」卻判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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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4:54:00

記者:

馮茵

33歲洪姓男子2023年帶著2名未成年少女到新店摩鐵開毒趴,2女吸毒過量雙雙暴斃,洪男卻棄屍轉移陣地繼續開趴,其中一名少女的家屬對洪男及藥頭求償390餘萬元,台北地院認為,雖然洪男做出「可惡的渣男行為」,但難認與少女之死有因果關係,判他與藥頭免賠,全案仍可上訴。
2023年4月間,30歲的洪嫌透過網路結識少女A,以「會出房費、毒品錢」為誘餌,邀約對方到旅館開性愛趴,少女A應允後表示友人少女B也會參加。同月23日,洪男駕車前往新莊搭載2名少女上車,途中少女A聯繫藥頭,用洪嫌提供的9400元購買20包毒品咖啡包及1包愷他命助興。交易完成後,3人再一同前往新店區寶橋路某旅館開趴。
到了房間內,3人服用毒咖啡包及愷他命後發生性行為,2名少女先到床上休息睡覺,洪嫌則在房間廁所內滑手機,約半小時至1小時左右,洪嫌出來發現2名少女已無呼吸,慌亂之下自行CPR卻不見效,這才驚覺2人已經死亡,隨即用白色床單裹屍,拖到房外的安全梯隱藏,再駕車逃離現場。
過沒多久,旅館的林姓員工發現屍體,嚇得立即報警,警方獲報到場,確認2名少女已經死亡,當場查扣數包毒品,循線追查洪嫌下落,發現他離開案發旅館後,又跑去桃園另一間旅館找傳播妹開毒趴,持拘票將他逮獲到案。
洪男落網後供稱,他離開現場後想到,2名少女是自己吸毒過量死的,應與他無關,才會跑到往桃園摩鐵繼續開趴。北檢偵結,依轉讓毒品罪、《兒少性剝削條例》的引誘少年性交罪嫌起訴洪男,死者家屬向洪男、兩名藥頭連帶求償喪葬費、精神撫慰金共390萬餘元。
台北地院指出,兩名少女是自行決定吸食毒品的方式與劑量,雖然洪男出資開設毒趴並提供毒品,但法院認為,少女死亡的主要原因仍是自身過量吸食導致中毒身亡。洪男事後將遺體棄置於樓梯間,隨即轉往另一間旅館與其他女子繼續開毒趴,法院雖批評其為「可惡的渣男行為」,但依醫學鑑定結果,少女屬中毒猝死,當時即使立即報警,成功救回的可能性極低,難以認定若及時求救即可避免死亡。
藥頭部分,北院認為,一般吸毒行為多追求興奮或造成意識混亂,很少直接導致死亡結果,因此雖然販毒行為仍須負刑事責任,但在民事責任上,與少女因過量吸毒致死之間,尚難認定具有直接因果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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