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天要出10年資料還要燒光碟!」應曉薇轟炸式施壓手段曝 公務員心碎:根本職場霸凌
應曉薇與女兒。資料照片

「3天要出10年資料還要燒光碟!」應曉薇轟炸式施壓手段曝 公務員心碎:根本職場霸凌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被控長期收受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賄賂,憑藉職權施壓市府公務員,台北地方法院3月26日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行為收受賄賂罪、洗錢罪,判處期徒刑15年6月,褫奪公權6年。北院10日公布完整版判決書,應曉薇施壓細節被攤在陽光下一覽無遺,數名市府公務員證稱,曾多次被應曉薇索資或找去協調會,這種疲勞轟炸式施壓讓這些公務員備感壓力。對此,法官也在判決書痛批應曉薇「行為已逸脫一般議員陳情行為,干涉公務員依法行政」
應曉薇被指控利用議員身分質詢、頻繁約見公務員及索資,造成公務員壓力,最終促使都委會通過給予20%不法容積獎勵。證人黃書宣就曾在偵查中證述:「我經歷過施壓就是應曉薇會一直叫你去協調會,一直問案件進度,我去協調會的次數沒有很多,但執秘去的次數比較多次,被叫去協調會基本上就會有壓力,另外就是應曉薇會索資,例如會議過程不順利,應曉薇就會要資料」。
證人劉秀玲則在審理中證述:「印象比較深刻是在107年8月3日,那個索資是因為8月2日我們開了一個松山通檢的都委會,松山通檢裡京華城有陳情希望修改6種使用限制,希望回到第三種商業區使用,但沒有被委員會委員採納,被拒絕了,所以隔天107年8月3日時,應曉薇就下了索資,要我們針對100年至107年所有都市計畫案中的陳情意見一個個寫出採納、不採納,印出來還要燒成光碟,逐一說明有沒有被採納」。
證人郭泰祺則證稱,在都委會審議完京華城案後,就收到應曉薇就要求整理近10年來人民陳情採納、不採納的統計比例,郭泰祺表示「因為數量較大,我不太可能一人在3天內完成,所以有同仁協助我」。
綜合以上證詞及證據,法官認定,應曉薇多次約見市府高層及透過顧問關切公文進度,要求京華城案儘速排入都委會審議。證人證稱,依一般程序,公告公展後仍須等待陳情意見彙整,但京華城案卻被要求直接排入年底會議,「這算議員的請託關說」。
判決指出,當都委會幕僚提出依法應要求回饋、不宜直接給予容積獎勵的專業意見後,應曉薇還曾將承辦人叫到辦公室責罵:「人家好好的開發案,你幹嘛寫這些東西讓人家重新來過。」
法院綜合多名證人證詞與時序資料指出,應曉薇利用議員身分質詢、召開協調會、密集約談與索資,使公務員承受持續壓力,最終促使都委會通過京華城20%容積獎勵,判決中直言,應曉薇行為「已逸脫一般議員處理陳情之作為」,屬濫用民意代表影響力干涉行政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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