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生女長照罹癌父壓力爆發...椅腳毆父致死 二審盼減刑卻失敗
獨生女不滿長照壓力竟毆父致死。示意圖與本案無關

獨生女長照罹癌父壓力爆發...椅腳毆父致死 二審盼減刑卻失敗

新北市一名陳姓女子常氣照護罹癌父親,龐大壓力讓她身心俱疲,2023年1月間陳女不滿父親不願配合餵食,竟徒手或持斷裂椅腳橫條狂毆父親,暴行持續數日,最後導致陳父傷重不治,一審台北地方法院依傷害直系血親尊親屬致死罪,判處陳女有期徒刑4年9月,案件上訴,台灣高等法院9日駁回。
判決指出,陳女是獨生女,因父親年事已高又患有肺腺癌,她獨力擔下扶養責任及開銷,照護與經濟雙重壓力讓她喘不過氣來。
2023年1月中旬某日,陳女不滿父親態度,竟「接續數日」以徒手或椅腳橫條毆打陳父,導致其四肢、顏面、腹部、臀部等多處受到嚴重傷害,進而產生低血容及橫紋肌溶解症。1月18日凌晨,陳女發現父親失去意識,隨即報案求救,送醫搶救後宣告不治。
檢方依傷害直系血親尊親屬致死罪起訴陳女,一審法院認定,陳女看到父親失去意識時有立刻報警求救,並在律師的陪同下坦承犯行,符合「情堪憫恕」條款減刑,判處4年9月徒刑。
案件上訴到高院,陳女自陳長期獨自負擔照護責任、經濟壓力甚大且身心狀況不佳、除酒駕外無其他前科紀錄且已獲家屬諒解等理由希望減刑。
然而高院指出,陳女雖請求判最低刑期,但她在檢警偵查初期,對於陳父傷勢成因、有無毆打、案發現場的椅腳為何斷裂等情節均稱不知,有誤導檢警偵辦方向之嫌,是直到檢察官偵訊時就陳父傷勢逐一質問後,陳女才坦承犯行。高院認為,一審量刑沒有違法或不當,陳女上訴無理由,應予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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