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外貌被譽為「南警彭于晏」的黃宇澤,去年6月22日凌晨2時許,在台南中西區攔查一對騎乘機車情侶廖男、石女。騎車的廖男酒測值0.49毫克,隨即被帶回派出所偵辦。不料黃男見石女面容姣好,指示不知情陳姓警員對廖男開立紅燈右轉等3張罰單,卻漏掉與酒駕車同車的乘客,讓石女免繳6000元罰單。
廖男當天凌晨4時許遭警所留置,等上午再移送地檢署複訊,石女只好自行離開中正所回到投宿的旅店門口,不料下班的黃姓員警也出現在此,雙方在門口閒聊1個多小時後,一同進入石女房間,黃員一直待到上午10時許雙方才步出房間,事後警方接獲檢舉,也對石女補單開罰。
檢警調查,黃員當天查獲廖男酒駕,且為該案承辦人,廖男、石女舉發單都由他負責,陳員是受他指示,才會以個人公務小電腦製單舉發,廖男酒駕、石女為乘客,無裁量或不予裁罰的空間,應依法開罰;黃員也利用偵辦之便,用手機拍攝廖男身分證、酒精測定紀錄表,並翻拍另案涉犯詐欺的偵查報告傳送到親屬、友人群組閒聊。
今日的準備庭中,黃男對犯行坦承不諱並深表悔意。辯護律師表示,黃男於偵查中自白,且圖利金額低於5萬元,請求法院依刑法第59條減刑並給予緩刑。律師強調,黃男警專畢業不久,在校、任職表現良好,犯案僅是一時失誤。
檢方對於緩刑表示無意見,但建議需附加義務勞役或公益捐等條件。由於黃男目前另涉違法查詢個資案件由檢方偵查中,後續可能併案審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