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表示,為妥適制訂合宜的候選人登記保證金數額,以維護人民參政權利,6月曾召開「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候選人登記保證金數額訂定公聽會」,邀請學者專家、立法院黨團、內政部、直轄市政府、議會、選舉委員會及部分縣市政府、議會、選舉委員會與會,廣泛聽取社會各界意見。
中選會指出,鑑於各界反映現行門檻偏高,不利青年、小黨及經濟弱勢者參政,委員會議經參酌公聽會與會人員意見及歷屆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候選人登記保證金數額,為鼓勵政治參與,保障參政權,符合比例原則以及回應民眾期待,決議調整保證金數額。
中選會表示,直轄市長選舉候選人保證金曾在111年從200萬元調降為150萬元,至於縣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選舉候選人保證金則自83年至今未曾調整,這次是睽違32年來的重大調整,也是台灣選務行政變革的重要里程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