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波蘭籍男子DANIEL去年10月間,在寮國受一名暱稱「S」的男子指使,同意以300美元代價,將填充海洛因的膠囊吞入體內運往台灣。他在出發前半小時於旅館內吞下105顆海洛因膠囊,隨即搭機於當晚抵達高雄國際機場,並成功出關入住前金區某飯店。
隔日下午,警方根據情資前往飯店搜索逮人,並將波蘭男送醫「排出」體內毒膠囊,順利扣到105顆高純度海洛因成品。鑑定指出,這批毒品淨重高達1044.69公克,純度更超過89%,若流入市面後果不堪設想。
法院審理期間波蘭男坦承犯行,辯稱他是因數年前在荷蘭刺青時,遭到這名S男威脅,稱若不幫忙運毒,會對他的家人不利,所以冒險犯案。但法官認為,本件案發地點在寮國,與波蘭男所述遭威脅的時間、地點相隔甚遠,且其在寮國與女友同居期間從未報警求助,顯然不合常理,因此不採信其辯詞。
高雄地院審酌運輸毒品屬於「萬國公罪」,波蘭男僅因一時貪圖小利,便走私重量超過1公斤的高純度海洛因,助長毒品跨國流通,情節重大。考量他在偵審期間自白,判處17年8月徒刑,執行完畢後驅逐出境。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