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摸我尿尿的地方」彰化5歲女曝性侵惡行 狼父指侵判8年6月
彰化狼父性侵5歲幼女,法官重判8 年 6 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示意圖/翻攝免費圖庫freepik

「爸爸摸我尿尿的地方」彰化5歲女曝性侵惡行 狼父指侵判8年6月

彰化1名狼父在住處內,涉嫌多次對5歲女兒指侵,儘管狼父在庭上矢口否認,並聲稱是小孩記憶出錯或受誘導,但法官採信精神鑑定報告與醫學驗傷結果,認定其惡行重大,依「對未滿 14 歲之女子犯強制性交罪」,一審重判有期徒刑 8 年 6 月,全案仍可上訴。
這起令人髮指的性侵幼女案,發生在2022年8月至2025年5月期間,狼父在住處多次以手指性侵5歲親生女兒,本案之所以曝光,是因為女兒在端午節連假期間,向外婆透露「爸爸摸我尿尿的地方,他用他的手,他比中指,爸爸摸尿尿的地方是摸裡面」,除了叮囑外婆不可告訴別人,還強調「希望跟爸爸說不要再摸我」,家屬氣得隨即報警,並帶往醫院驗傷,發現她的處女膜竟有「陳舊性傷口」。
審理期間,狼父主張女兒年紀太小,無法精確指明時間與地點,但法院囑託中國附醫進行精神鑑定,報告顯示女兒認知能力正常,全智能商數達 95(中等水準),無妄想症狀,鑑定醫師還強調,女兒能具體詳實描述案發地點及嫌疑人私密部位樣態,「若非親身經歷,以其稚齡,難以憑空捏造」;醫師進一步鑑定發現,女兒出現創傷反應,包括憂鬱、焦慮及適應性疾患,符合外力創傷後的情緒變化。
法官在判決書中嚴正指出,被告身為人父,本應負起保護與教養責任,竟利用女兒年幼、缺乏性觀念之際,對其發動強制性交行為,嚴重破壞家庭倫理與被害人身心發展,考量被告始終否認犯行、毫無悔意,且被害人母親強烈要求從重量刑,依強制性交罪,判處 8 年 6 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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