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請司法院將「量刑基準法草案」送至立法院讓民意公評
2024年9月土城清水派出所前所長劉宗鑫,值勤時遭女毒蟲衝撞拖行不幸殉職身亡,今年2月11日陳女遭判處死刑,部分警員聽聞後感受欣慰。圖/警方提供、鏡週刊

投書:請司法院將「量刑基準法草案」送至立法院讓民意公評

鄭天恩/文字工作者,反廢死網站負責人
關於廢死聯盟跟錢建榮律師日前投書鏡報《當「慎刑」成為殺戮的藉口》,針對高雄法院直指「教化可能性」空泛,認為這樣的說法不對,我必須在這裡提出反駁:
廢盟與錢建榮律師在投書中主張,「事實上自我國刑事司法將『教化可能性』(或是後來較常稱『更生改善可能性』等詞)作為死刑量刑的重要判斷依據之後,司法實務與學術界即逐漸發展使用相關調查、鑑定之方法去補充此概念的實質內涵,尤其是近年對於『量刑前社會調查』或『情狀鑑定』等相關鑑定的操作更臻成熟之後。這些努力早已使得刑事司法對於被告的更生改善可能性不再『空泛』」。
但正如我多次反駁指出:
第一,「量刑前社會調查」只是司法院的內規,並沒有經過正式立法的程序;
第二,所謂「量刑前社會調查」,本身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比方說有人球員兼裁判,自己擔任內規制定者,又兼任調查團隊成員,這種沒有利益迴避的「調查鑑定」,明顯不公正。
第三,也有很多檢察官指出,這些「鑑定」的人都偏向廢死,本身的立場不公正。
錢建榮律師與廢死聯盟對這三點都沒有正面回應,難杜悠悠眾口。
我認為,如果要做「量刑前社會鑑定」,那就請司法院大膽一點,把那個放在司法院裡面的「量刑基準法草案」提到立法院,讓民意公評,這樣才是正確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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