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光倒回到2009年,當時王老先生已高齡85歲,急需有人照料其生活起居,決定登報尋找看護。賴女隨後主動上門應徵。賴女在自薦信的開頭便詳盡介紹身分,包括「我姓賴,名XX,50歲,XX市人,單身」。她聲稱自己曾擔任私人管家兼助理長達3年,服務工作項目包括「陪伴長輩上醫院、房產助理、簡單清潔屋內工作及善於烹飪」。
女看護自稱單身盡本分 12年後突冒出2子
信中最後更以誠懇的口吻寫下:「我做事原則都樂觀進取、盡本份行事。期盼有機會分擔貴府之工作為幸」。對於當時正值高齡、需要生活照護的王老先生來說,這份自薦信無疑精準擊中其需求。
然而,這份「本分」在到職1年後開始變調。家屬指出,賴女不僅讓老先生捲入公司債詐騙案,更在取得老先生信任後,將其在中國失業的2名兒子接回台灣。
家屬指控,賴女當年應徵時自稱單身,5年後卻帶著兩個成年兒子進駐王家,甚至讓兒子們也領取老先生的薪水、得到王老先生的房子,演變成賴女一家三口「全家一起開挖人瑞金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