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多年看護變成配偶引發的繼承權與財產爭議,蘇家宏律師指出,這起事件先需分為兩部分來看。第一部分是生前贈與,根據報導,王姓老翁似乎已經透過贈與或變更受益人的方式,將部分財產如土地、保險金等過戶給看護賴女,「一旦這些財產是基於贈與關係完成過戶,賴女就已經合法取得。」
他表示,第二部分則是老翁未來過往後的遺產。若未來阿公過世,且其子女無法確認老翁與賴女的婚姻無效,那麼在法律登記上,這名看護便是合法配偶,依照現行法律,配偶與子女擁有平等的遺產繼承權。舉例來說,如果阿公有10名子女,那麼遺產將由配偶與子女共11人平分,配偶可分得1/11。
針對外界傳聞指出,看護身為配偶,在阿公過世後可先分得一半的「夫妻剩餘財產」,剩下的再與其他繼承人平分。對此蘇家宏認為「這是錯誤的說法」,本案應不存在剩餘財產分配的問題。
蘇律師解釋,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主要針對的是夫妻間的「婚後財產」。然而,王姓老翁是在今年1月5日與68歲的賴姓看護登記結婚,他名下的數億元資產多為「婚前財產」。若這些土地在婚後沒有出售獲利,或老翁並無將土地出租獲取額外的租金收益,那麼在計算剩餘財產時,這部分是不會列入分配的。
許多民眾關心,子女是否能為了保護財產而替父親提起婚姻無效之訴?蘇家宏律師直言,子女目前在法律上無法提起此類訴訟。他解釋,婚姻關係屬於專屬於結婚當事人的「身分關係權利」,除非是夫或妻其中的一方對婚姻效力有爭執,否則第三方(包括子女)並非結婚當事人,無權提起確認婚姻無效的訴訟。
蘇家宏師點出關鍵表示,若王姓老翁確實有與看護賴女結婚意願,或在其意識清醒下同意過戶房產與保險,子女便難以挑戰其合法性。對王家子女來說,目前最重要的就是確認老翁是否有結婚的真意,才能在這場家庭風暴中進行後續的法律主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