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陸媒紅星新聞網報導,這起事件要回顧到2025年8月11日,浙江省瑞安市一名吳姓男子懷疑魏姓妻子出軌,便謊稱「遺失物品」,要求查看飯店監視器畫面,沒想到飯店經理竟輕信其謊言、調閱了監視器畫面,結果讓吳男成功抓包妻子與另一名男子在飯店停車場外圍行走的影片。
魏女對此怒批,這段監視器畫面其實是她當天傍晚6時許尋找一位入住該飯店的異性好友,因起初以為會和朋友在飯店用餐,便把車停在飯店外圍停車場、由朋友從飯店出來接她,但2人溝通後決定前往他處吃飯,她才和友人一同前往其房間,花了2分鐘左右等待友人更換外出的鞋子後,2人隨即離開飯店。
魏女怒批,飯店既沒有詢問吳男哪天入住、是否登記身份證,就直接讓吳男調閱監視器畫面,顯已涉犯「非法提供個人資料」,更導致丈夫誤會她出軌:「他認為我當時解釋並沒有說清楚和誰去哪裡、幹了什麼,我什麼都沒有幹,為什麼解釋那麼多呢?監視器裡可以看到,我們既沒有摟摟抱抱,也沒有手牽手。」
魏女認為自己的隱私被飯店工作人員洩露,母子倆非但慘遭家暴,且吳男還前去她工作的場所鬧事、向岳父母告狀,甚至還要提起離婚訴訟,對她造成極大傷害,為此對飯店提起訴訟,要求飯店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2萬元人民幣(約9萬元新台幣),並在《浙江日報》及飯店官網首頁刊登賠禮道歉聲明。
對此,瑞安市公安局分別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認為飯店王經理在未經魏女本人同意及公安機關允許的情況下,就同意魏女丈夫吳男查看並拍攝飯店外圍停車場監視器畫面、將魏女的行踪軌跡提供給吳男,已構成非法向他人提供個人資料,吳男則已構成非法取得個人資訊,為此裁處王男、吳男各100元人民幣的行政處罰。
瑞安市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飯店工作人員確實未經魏女同意就將與其相關的監視器畫面透露給他人,應當承擔法律責任,而公安機關也已依法進行行政處罰;至於吳男與魏女發生爭執,甚至引發肢體衝突,實際上因為吳男懷疑魏女,卻未進行有效溝通且未能建立信任所致,而飯店所洩監視器畫面內容是魏女與友人在飯店公共道路區域行走的過程,與魏女所受創傷之間沒有直接的因果關係,最終在12月30日駁回魏女的訴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