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雅慧說明,賴清德在公布《財劃法》修正條文令文案批示,「前次修法已有侵犯行政權之虞,行政院已聲請釋憲在案。此次修法不僅削弱中央財政,影響施政決策,且擴大中央地方垂直及水平分配不均,破壞財政永續,加劇排擠政府推動重要民生政策,阻損守護國家安全及因應天然災變之能力。各方允應在合憲途徑下,建構兼顧中央財政韌性與地方均衡發展,讓國家能長治久安之制度」。
另外,行政院卓院長加註意見,「依憲法第37條規定,總統依法公布法律,須經行政院院長副署。而在憲法上,本院與立法院分別有預算提案權與議決權,以形成國家預算秩序。惟立法院本次修正財劃法,過程與內容悖離民主原則及權力分立,侵害本院行政權,違憲重大且明顯。是本人為維護憲法賦予之預算編列權並承擔施政責任,決定基於行政院院長副署權,就本次財劃法修正條文不予副署,以示對憲法之忠誠。」
郭雅慧補充,立法院在今年11月14日三讀通過修正財政收支劃分法,經行政院移請立法院覆議後,立法院於12月5日投票表決維持原決議,同日咨請總統賴清德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