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榮泰正式宣布《財劃法》不副署不公布 列3點反擊立院「侵害行政權」
卓榮泰今宣布不予副署《財劃法》修法,因該法違反了憲法權利分立的原則,實質侵害行政權。(圖/鄒保祥攝)

卓榮泰正式宣布《財劃法》不副署不公布 列3點反擊立院「侵害行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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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6:21:00

記者:

袁維駿

攝影:

鄒保祥

行政院提出《財劃法》二修覆議案遭立院藍白否決後,最晚須於今天(15日)公告,經過府院週末縝密沙盤推演,府院拍板「不副署、不公布」,包含12日三讀的停砍年改相關法案將比照辦理。行政院長卓榮泰下午舉行記者會控訴,立法院這次再修正的《財劃法》有其明顯違憲之處,違反了憲法權利分立的原則,實質侵害行政權。
卓榮泰今天下午3時30分親自坐鎮行政院舉行「捍衛憲政秩序記者會」,與會成員包含副院長鄭麗君、秘書長張惇涵、政委林明昕、發言人李慧芝,以及財政部長莊翠雲。
記者會一開始,卓榮泰表示,依照憲法第53條,行政院是國家最高的行政機關,「身為院長,我必須依照憲法規定,要忠誠地履行行政院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行政首長職務跟我的責任」。他要向國人報告重要決定,針對立法院今年11月14日三讀通過的《財劃法》修法案,身為行政院長,將依照中華民國憲法第37條,決定不予副署本次的修法。
卓榮泰指出,立法院這次再修正的《財劃法》有其明顯違憲之處。首先,違反了憲法權力分立的原則,實質侵害行政權,再來,修法的過程違反公開透明與實質討論的原則,破壞民主程序;最後,若一旦施行,將對國家的發展造成無可回復的重大危害。
卓榮泰續指,行政院為憲政機關,有義務履行對中華民國憲法的忠誠。依照憲政體制,行政立法兩院的憲政爭議理應由憲法法庭來做最終判決,但因為立法院修訂了《憲訴法》,不合理地拉高憲法法庭議決的門檻,更多次杯葛總統所提出的大法官人選,導致憲法法庭無法運作,失去了彌平憲政爭議的能力。今天是總統依法公佈《財劃法》修正案的最後期限,身為行政院長,必須以不副署的方式來捍衛民主憲政以及國家的發展。
卓榮泰列出3點無法副署理由,首先,行政院有責任捍衛憲法權力分立原則,憲法規定由行政院提出預算,立法院議決預算,才能確保政治責任歸屬,但立法院的修法明顯違反憲法第59條及憲法第70條的規範,使得115年度就需要增加舉債2646億元,大幅增加政府支出,恐將嚴重排擠其他重大施政專案,也更侵犯了行政院施政決策及提出預算的權利,違反憲法權力分立原則。
卓榮泰提到,再者,行政院有責任堅守國民主權、民主原則、依法行政,今年11月14日,立法院再修正的《財劃法》沒有經過委員會逐條審查,就逕付二讀,在黨團協商都沒有共識的情況下強行表決,完全不符合民主原則,實際侵害了國民主權。不僅如此,115年度的預算已經經由行政院制定完備,8月就送到立法院被審查,卻被要求立刻要適用再修正的《財劃法》。在稅入無法增加情形下,須全數舉債額度超過5600億元,已違反《公共債務法》鎖定15%的上限。
卓榮泰接著說,行政院已經多次說明立法院《財劃法》再修版有不合理之處,國防外交、AI新十大建設、防洪治水、社會福利、撥補勞健保等等經費,若能被迫刪減,國家發展將因而停滯,立法院負得起這樣的責任嗎?中央財政被削減,將由地方政府單獨承擔災害應變工作,影響救災效率,立法院有能力負責嗎?
卓榮泰提醒,修法後各縣市財源分配不公,將造成城鄉差距擴大,富者越富,窮者卻沒有變好,已經違反憲法第147條的意旨,這種劫貧濟富、違背公義的事情,行政院也絕不容許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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