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人共床!台中女睡夢中被閨密男友侵犯 崩潰哭喊:他們一起脫我褲子
台中一名男子遭指控與交往中的未成年女友共同策劃,邀請女友的閨密前往其住處過夜,隨後對閨密施以性侵。(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3人共床!台中女睡夢中被閨密男友侵犯 崩潰哭喊:他們一起脫我褲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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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7:24:00

編輯:

李羿璇

台中一名男子遭指控與交往中的未成年女友共同策劃,邀請女友的閨密前往其住處過夜,隨後對閨密施以性侵。法院審理後認定,證據不足以證明女友涉入犯行,最終僅判處男子犯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2年6月。
判決書指出,案件發生在2023年8月10日,當時男子與女友為情侶關係,女友主動邀請其閨密到男子位於台中的住處留宿。隔日凌晨1時左右,男子趁夜間對閨密伸出不法之手,觸摸其胸部。閨密當場激烈反抗並明確表達拒絕,但男子仍不顧其意願,強行脫去其褲子與內褲,進而性侵得逞。
事後閨密情緒瞬間崩潰,當場放聲大哭,隨即致電友人求助,並透過訊息表示,女友要求她穿好衣服並向她道歉,稱自己當時正在睡覺、不知情,讓她難以接受,直言「不知道她會一起騙我!」。在友人陪同下,閨密最終前往報警處理。
檢方依據閨密於偵查階段所稱「他們兩個一起脫我褲子」的說法,認定男子與女友之間具有共同實施強制性交的犯意,遂以共同正犯將兩人一併起訴。然而法院審理時,女友到庭後全盤否認涉案,強調事前並不知情,也未協助男子犯行,並辯稱當時室內昏暗,自己並未目睹實際過程。
閨密在法庭上則表示,已無法確定究竟是男子單獨脫褲,還是兩人一同為之,只感覺「施力的感覺像是來自兩個人」。法官認為,此一說法屬於被害人的主觀感受,並非基於清楚目擊;加上男子從事體力勞動,體能原本較為強壯,其亦供稱是自己一人脫下褲子,尚難據此認定女友參與。
此外,法院也指出,依驗傷報告內容,閨密身上未發現明顯外傷或皮膚擦挫痕跡,若是在強烈反抗情況下由兩人共同施暴,理應留下較顯著傷勢,與現有證據不符。
雖然雙方通訊中曾出現「3P?」等字眼,但後續並無相關討論或實際行動,也不足以證明女友涉入本案。綜合各項證據,法院認為,無法證實女友與男子之間具有共同實行強制性交的犯意與行為,因此排除其共同正犯責任。
台中地方法院指出,男子僅因一己私慾,嚴重侵害被害人的身體自主權,並造成難以抹除的心理創傷,行為惡性重大。不過考量其於審理期間坦承犯行,並與被害人達成調解、支付部分賠償金,加上其犯罪動機、手段、學經歷及家庭經濟狀況等因素,最終量處有期徒刑2年6月,本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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