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虹安貪污助理費案今天經高院二審大逆轉改判無罪,在法界投下震撼彈。一位曾擔任廉政署駐署檢察官的不具名律師指出,二審判決的核心爭議點在於重新定義了立委助理費的性質,將其認定為允許立委彈性運用的「實質補貼」。他認為,此項見解與最高法院長期以來的多數主流判決見解相悖,檢方上訴後翻盤機率很高。

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任職立委時詐領助理費案,台灣高等法院合議庭改以偽造文書判6月徒刑。巧合的是,台南市議會近年也有2名議員有類似狀況。國民黨籍王家貞幫助欠卡債助理、民進黨籍吳通龍幫助理籌餐費、繳勞健保,兩人作法類似「大水庫理論」,兩案法官認同「未中飽私囊」,從貪污罪改為偽造文書論罪。

因涉詐助理費遭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二審判決出現逆轉,貪汙部分無罪,讓她有望再戰2026新竹市長選舉。國民黨組發會主委李哲華先前就曾鬆口,高虹安屬於現任優先,藍營會禮讓,若高虹安不選或不能選,才會納入協調機制。如今高虹安重新獲得參選資格,蓄勢待發,有望再替民眾黨守下城池。

停職中的新竹市長高虹安涉貪案二審迎來大逆轉,高院宣布,高虹安貪污罪部分撤銷,改以偽造文書罪判處6月徒刑,消息一出引發譁然,台灣高等法院稍早也公布判決理由,二審法官認為,助理費本質上屬於立委補助款,本就可由立委自行彈性運用,且加加總總,發現她支出部分還比收入部份多,難認有貪污犯意。

停職中的新竹市長高虹安涉貪案二審迎來大逆轉,台灣高等法院合議庭認為貪污無罪,撤銷一審7年4月的判決,改以偽造文書判6月徒刑,判決差異之大引發譁然。針對貪污無罪部分,高院解釋,公費助理經費本質上屬於立委補助款,可讓立委自行彈性運用;至於檢方起訴認定高虹安詐得約46萬元,但她實際可運用的金額為11萬6514元,且另有支付的其他公費助理及私聘助理薪資,加加總總發現支出甚至超過該金額,難認有詐財故意或實際得利。

停職中的新竹市長高虹安涉嫌詐領助理費,一審遭判7年4月,台灣高等法院二審今(16日)改判貪污案無罪,改以偽造文書罪判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對此,新竹市政府已於宣判後第一時間向內政部提出復職申請,而內政部回應表示,將於收到其復職申請書後依法辦理。

因涉嫌詐領助理費遭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一審遭判處有期徒刑7年4月,案經上訴出現逆轉,高等法院二審改依公務員登載不實、改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貪汙部分無罪。高虹安表示將盡速完成復職程序,新竹市代理市長邱臣遠也說,希望內政部能盡快通過復職申請,期待高虹安回到市府團隊跟大家繼續打拚,帶領市政穩定前行。

遭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立委任內涉嫌詐領助理費,一審被判刑7年4個月,高等法院今天(16日)改判高虹安貪污方面無罪,僅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6個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消息一出,律師黃帝穎分析,認為此判決相當罕見,可見法官的袒護,更批評是在試辦國民黨立委陳玉珍推出的《助理費除罪化修法》,讓法界不能接受。

停職中的新竹市長高虹安涉嫌詐領助理費,一審遭判7年4月,不過台灣高等法院二審今(16日)改判貪污案無罪,改以偽造文書罪判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對此,陽明交通大學科法所特聘教授林志潔說,相信檢察官一定上訴到最高法院,即使依法高虹安可以即刻復職,但未來還是要頻跑法院。她也說,勝選不能寄託對手的合作是否破裂,或是對手是否被判有罪上。

遭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立委任內,涉嫌浮報助理酬金、加班費詐領公款,台北地院一審認定高虹安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及《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偽造文書2罪,從重依職務詐欺貪汙罪,判高有期徒刑7年4月,褫奪公權4年 ,沒收犯罪所得11萬6514元,不過,今天(16日)宣判貪污部分逆轉無罪,改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輕判6月得易科罰金,等於繳交18萬後,高虹安將滿血復活奪回新竹市長寶座。

前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詐領助理費一審判刑7年4月,高院今逆轉判她貪污無罪,這場判決不僅引發各界討論,也讓外界把焦點聚焦在判高無罪的高院法官郭豫珍身上。郭過去曾辦過陳水扁案,也駁回過桃園市長鄭文燦羈押抗告案,郭還是出了名的畫家法官,其作品常遠征國外參展,替台灣爭光,但司法圈內部卻常用「被司法耽誤的藝術家」來形容她,因為郭豫珍常被詬病裁判書請法官助理代班,寫出來的判決書又常被司法耆老抓包搞烏龍。

因涉嫌詐領助理費遭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一審遭判處有期徒刑7年4月,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改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案情大逆轉。對此,民眾黨今天(16日)回應,高等法院願意重新檢視一審失衡的量刑結果予以修正,且認定高虹安市長未涉及貪污、還予高虹安清白,讓社會看見司法本該有的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