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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 09:31:00
在東部求學的王姓男大生與14歲國中少女交往,發生至少4次性行為,少女父親發現後大怒提告並通報校方,王男不但被判刑還慘遭退學。他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主張刑事判決定讞前校方懲處過當,但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定校方處分無違誤,判王男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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