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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5:10:00
標案放水被控圖利!鄉公所人員稱「流標影響離島民生」 法官考量這點給他緩刑離島採購爆弊案!曾任連江縣莒光鄉公所採購承辦人的林姓男子,明知前鄉民代表曹男借用他人公司名義投標,仍違法辦理3件採購案決標、驗收及撥款,遭法院依《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褫奪公權2年。不過法院審酌,涉案工程均因首次招標無廠商投標而流標,林男是為避免離島民生建設延宕而便宜行事,並非為個人牟利,且工程均已完工驗收、未從中獲取不法利益,自偵查起即坦承犯行、無前科,認再犯風險低,因此宣告緩刑5年,但須於判決確定後1年內向公庫支付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