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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1:13:00
台中某國小班導師利用職務之便,對班上 4 名男童猥褻,一審判處1年2月及10月有期徒刑,案經上訴,二審法官雖維持原判刑度,但審酌被告於上訴期間展現極大悔意,並成功與所有被害人達成和解,最終裁定宣告緩刑 5 年,讓被告得以暫免牢獄之災,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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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習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