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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9 20:00:00
南部一名保險經紀人公司負責人小偉(化名),因不滿前同事小玉(化名)在 Instagram(IG)發布限時動態,指控他「偷吃」、「開老婆買的跑車載女人」,憤而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精神賠償 50 萬元並要求刪除貼文。台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小偉身為高收入的公司負責人,其誠信與私生活涉及職場紀律與公共利益,屬「可受公評之事」,判決小偉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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