箱內發現判決書 意外揭丈夫犯罪紀錄
判決指出,這對夫妻2015年5月結婚,婚後育有一子。丈夫因妨害性自主案件,2023年11月遭苗栗地院判刑3年3月,上訴後於2024年6月改判2年、緩刑5年定讞,丈夫卻始終沒有主動告知妻子此案。直到同年9月妻子整理家中物品,發現餐廳櫃子旁有一個黑色箱子,打開後赫然看到相關判決書,這才得知丈夫有這段犯罪紀錄。
妻子為此與丈夫爭吵,並提出協議離婚,沒想到丈夫不但不願接受,雙方衝突還愈演愈烈。丈夫甚至拒絕上班還在家中裝設監視器,妻子只要離開鏡頭範圍,丈夫就懷疑她帶著兒子外出,甚至一拔掉監視器,丈夫便立刻返家,讓妻子飽受精神壓力。
裝監視器盯母子行蹤 丈夫拒絕社工訪視失監護權
妻子另指控,丈夫不僅監控家中動態,還會跟蹤她,並以連環電話方式騷擾,讓她長期處於恐懼中。丈夫則辯稱,監視器是為了防範透天厝遭竊,並非監控妻兒;自己是在祖母過世、又面臨妻子提離婚的雙重打擊下,才有較激動的情緒。
至於兒子監護權,妻子表示,孩子生活照顧、教養幾乎都由她與母親負責,丈夫不僅未實際分擔照顧,還曾撞開兒子房門,讓孩子不敢獨自在房內。丈夫反控妻子待業、愛打電動到凌晨,也不愛整理家務,主張自己較適合扶養。
社工訪視時,丈夫卻直接拒絕接受訪視,法院認為其對監護安排缺乏具體規劃,也難以期待雙方共同合作親職。考量兒子長期由母親照顧,親子依附關係穩定,最終判准離婚,兒子親權由妻子單獨行使,訴訟費用也由丈夫負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