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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秀琪專欄:要投票了,來辯論吧——選舉辯論作為民主審議機制的變與不變
選舉辯論的目的不是讓支持者為你歡呼,而是讓選民有理由相信你,把權力付託給你。攝影李智為

翁秀琪專欄:要投票了,來辯論吧——選舉辯論作為民主審議機制的變與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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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4 06:50:00最後更新 2026/10/24 06:50:06

翁秀琪/新聞傳播學退休教授
選舉將近,候選人忙著掃街、造勢、上節目、拍短影音,想盡辦法讓選民看見自己。但有一種競選活動,至今仍具有其他形式難以取代的民主意義,那就是選舉辯論。
辯論讓彼此競爭政治權力的人,在同一個公共空間、遵守同一套規則,面對相同的問題,向選民說明:為什麼我比對手更值得你託付權力?
然而,選舉辯論真的能幫助選民做出更好的判斷嗎?還是它早已成為一場比口才、比形象、比誰更會製造金句的政治表演?
我們回顧歷史上幾場重要的選舉辯論,或許可以找到一些答案。

從林肯到甘迺迪:選舉辯論如何走進大眾媒體

1858年,美國林肯與道格拉斯競逐伊利諾州聯邦參議員席次,先後舉行七場公開辯論。第一場在8月21日舉行,吸引上萬民眾到場,雙方輪流發言、反駁,歷時三小時,主要爭論奴隸制度是否應向新領土擴張。當時美國參議員尚未實施直接民選,而是由州議會選出。兩人的公開交鋒,既是爭取選民支持,也間接影響了州議會選舉的政治競爭。
當時沒有電視,更沒有網路,報紙詳細刊載辯論內容,讓政治論爭得以超越現場。林肯雖然輸掉參議員選舉,卻因此聲名大噪,兩年後當選美國總統。
這段歷史提醒我們:辯論的意義不只是決定眼前的選舉勝負,更在於讓政治人物的理念、能力與價值選擇接受公共檢驗。
一百多年後,1960年9月26日,甘迺迪與尼克森在芝加哥舉行美國史上首次由兩大黨總統候選人親自參與的電視辯論,吸引約6,640萬人收看,成為政治傳播史上的重要里程碑。事實上,早在1956年,美國便曾由兩位女性政治人物代表總統候選人進行電視辯論。但1960年兩位候選人親自面對鏡頭交鋒,才真正開啟了電視深度介入總統選舉的時代。政治傳播進入新時代。
年輕的甘迺迪在鏡頭前顯得從容自信,尼克森則因身體不適、燈光與化妝等因素,留下較為疲憊的螢幕形象。傳播學教科書經常這樣評價這場辯論:看電視的觀眾認為甘迺迪贏了,聽廣播的觀眾卻認為尼克森表現較好。
這個故事很適合用來說明傳播學者麥克魯漢「媒介即訊息」的洞見。依照他的分類,廣播屬於「熱媒體」,早期電視則因影像解析度不高,屬於需要觀眾投入更多感官參與的「冷媒體」。不同媒介不只傳遞政治訊息,也影響人們如何感知政治人物。
不過,2017年一項重新檢視當年民調的研究指出,所謂「尼克森贏得廣播聽眾」的證據其實相當薄弱,也沒有充分證據證明那場辯論決定了選舉結果。
這個修正很重要。它提醒我們不能也不應該把1960年的辯論簡化成「形象戰勝政策」的故事。它真正的歷史意義,是電視改變了選民評價政治人物的方式。
從此,候選人不只要說得有道理,還要能在鏡頭前表現得像一位值得信賴的領導者。語言、表情、眼神、姿態,都成為政治競爭的一部分。

雷根的一句話,如何改變選舉的框架設定

1980年10月28日,距離美國總統大選投票只剩一週,雷根與尋求連任的卡特進行辯論。
雷根問選民:「你現在的生活,比四年前更好嗎?」(Are you better off than you were four years ago?)這句話後來成為美國選舉史上「金句」的經典。它沒有提出繁複的經濟數據,也沒有詳細解釋政策方案,卻把通貨膨脹、失業與經濟困境,濃縮成每個選民都能依據自身生活經驗回答的問題。
傳播學稱這種手法為「框架設定」(framing)。候選人不只是爭論問題的答案,更試圖決定選民應該用什麼問題來評價政府。雷根的提問,也呼應政治學所謂的「回顧性投票」:選民根據過去的執政績效,決定是否繼續支持現任者或其繼任者。
當然,雷根的勝選不能歸功於這一句話。當時的經濟危機、伊朗人質事件與卡特政府的政治處境,都是重要因素。但這場辯論說明了一件事:成功的政治辯論,不只是回答對手的問題,有時更在於重新定義整場選舉應該討論什麼。

2024年:一場辯論,竟然讓候選人換人做

2024年6月27日,拜登與川普在CNN舉行總統候選人辯論。拜登的表現引發外界對其年齡、健康與競選能力的高度質疑。辯論之後,民主黨內要求拜登退選的聲音愈來愈大。7月21日,拜登宣布退出連任競選,並支持副總統賀錦麗接棒。這是選舉辯論史上極為特殊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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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登與川普在CNN舉行總統候選人辯論,卻意外成為拜登退選的原因之一。圖/達志影像
過去,我們習慣問一場辯論能否改變選民的投票意向;2024年的美國大選卻告訴我們,辯論甚至可能改變選舉的參與者。
拜登退選當然不是單一場辯論造成的結果,而是媒體報導、黨內壓力、選情評估與個人決定交互作用的政治過程。但它凸顯了辯論另一項重要功能:公開檢驗政治人物是否具備承擔權力的能力,也迫使政黨重新面對自己的提名決策。

台灣的選舉辯論:從民主化走向短影音政治

1994年10月2日,台北市長選舉三位主要候選人陳水扁、黃大洲、趙少康,參加由《中國時報》主辦、台視轉播的電視辯論,成為台灣選舉傳播史的重要里程碑。
當時台北市長恢復民選,辯論不只是市政政策的競爭,也承載民主改革、國家認同與統獨立場的交鋒。
陳水扁強調改革,黃大洲訴求穩健,趙少康則將國家認同帶進首都市長選戰。三人的不同訴求,反映出台灣地方選舉經常難以擺脫全國性政治議題的特殊現象。但這場辯論也留下值得深思的問題:當年實際有四名候選人,無黨籍的紀榮治卻未獲邀請。
究竟所有合法候選人都應享有平等的辯論機會,還是媒體可以根據民調支持度與新聞價值決定邀請誰?這個民主程序與媒體選擇權之間的矛盾,至今仍未消失。
到了2023年12月30日,賴清德、侯友宜、柯文哲三位總統候選人的電視辯論,已經進入完全不同的傳播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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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清德、侯友宜、柯文哲三位總統候選人的電視辯論。圖片由台北市攝影記者聯誼會提供
今天,一場辯論結束後,真正開始的可能是另一場社群媒體戰爭。候選人的一句話、一個表情、一段交鋒,被剪成幾十秒的短影音,搭配標題、字幕與評論,在不同政治社群間快速流傳。支持者看見自己喜歡的候選人如何痛擊對手;反對者則從同一場辯論中找到完全不同的證據。同一場辯論,於是產生好幾個彼此競爭的文本版本。
我們原本期待辯論讓不同立場的人接觸彼此的論點,社群媒體卻可能將辯論重新送回各自的政治同溫層。辯論的傳播範圍擴大了,完整理解辯論的機會,卻未必增加。
辯論能改變選民嗎?還是只讓支持者更加支持?
這是政治傳播研究長期關心的問題。研究發現,辯論確實可能改變候選人評價,甚至影響投票偏好,但選民原有的政黨認同與政治態度,往往也深刻影響他們如何判斷辯論的輸贏。
換句話說,我們未必因為候選人辯得好而支持他;有時反而是因為早已支持他,才覺得他辯得好。這也正是當前選舉辯論最大的困境。
如果辯論只是讓支持者更加支持原本喜歡的人,它發揮的主要是政治動員功能;如果辯論能讓不同立場的人理解彼此的理由,甚至重新檢視自己的政治判斷,它才能夠進一步實現民主的審議功能。
我們不必天真地期待一場辯論就能消除政治分歧,但至少應該讓候選人有機會在相同條件下接受質疑,讓選民看見不同政策選擇的理由與代價。

民主政治需要的,不只是更精彩的辯論

台灣的選舉辯論,還有許多值得改善的地方。
首先,參與資格與辯論規則應該更加透明,不能讓主辦媒體或政治勢力任意決定誰有資格進入公共討論。
其次,辯論不能只是候選人輪流背誦政見,或以攻擊對手的私德爭議取代政策比較。主持人和提問人應有充分的追問空間,要求候選人回答問題,而不是任由他們把每個問題都變成競選口號或抹黑對手的公共曝光機會。
更重要的是,在短影音與演算法主導政治注意力的時代,媒體不能只忙著製造「誰被打臉」「誰說錯話」的聳動標題,而應提供完整辯論、政策比較與事實查核,讓選民有機會跳出片段式的政治攻防。
從1858年林肯與道格拉斯的公開論辯,到1960年甘迺迪與尼克森的電視交鋒,再到今日的社群媒體政治,辯論的形式不斷改變,辯論導致的政治效應容或不同,但它最核心的民主價值––辯論作為民主政治中重要的審議機制,不應改變。
選舉辯論不是一場口才競賽,更不是政治人物的綜藝秀。它是一種公共問責的制度安排,讓想要掌握權力的人,必須公開說明自己的主張,接受質疑,留下日後可以檢驗的承諾。
一場好的選舉辯論,不應只讓我們知道誰比較會說話,而應讓我們更清楚,究竟要把權力交給誰,以及為什麼。
投票日快到了。候選人們,來辯論吧!但請記得,辯論的目的不是讓支持者為你歡呼,而是讓選民有理由相信你,把權力付託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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