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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的「中華文明」?「一中兩國」的歷史預設與政治風險
當中華文明被賦予超越當代國界的共同體地位,它的歷史邊界與政治意涵,便可能成為不同政治行動者爭奪的對象。圖/達志影像

誰的「中華文明」?「一中兩國」的歷史預設與政治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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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2 06:40:00最後更新 2026/10/22 06:40:11

倪世傑/政治評論者

迅速轉換的制度安排下,為何「一中」始終維持不變?

羅世宏教授提出「一中兩國」的思想實驗,將「中國」界定為文明與文化概念,主張ROC與PRC是同一文明之下的兩個平等政治實體。林韋地醫師隨後於《鏡報論壇》提出批評,兩人的論辯逐漸集中在「天下」與「萬國」、「中華文明認同」與「華文認同」,以及文化認同與政治正統性的關係。
羅世宏最初徂歐盟經驗設想兩岸共享外交與國防的可能性,隨後承認歐盟類比的侷限,轉而援引冷戰時期兩德「非整合性共存」的經驗。兩種安排對主權分享與政治整合的要求顯著不同,但羅世宏始終保留「一個中華文明」的共同框架,他無非是希望臺灣藉此參與「中國」意涵的界定。然而,制度安排可以調整,為何「一中」仍是不可或缺的起點?這項文明預設如何形成,又可能對臺灣的政治地位產生什麼影響?

「中華文明」為何成為不證自明的歷史前提

林韋地偏好使用「華文文明」,理由是這套文化傳統「包括但不限於東亞大陸」。他以儒、釋、道、歷史、文學及海外華人經驗,說明文化身分可以跨越國界,並強調個人選擇認同的自由。然而,「華文文明」究竟以書寫文字、思想信仰、文化實踐,還是族群自我認同為判準,仍有待界定。共享漢字與儒家典籍的人群,未必具有相同的歷史記憶與文化認同。香港與臺灣社會的不同歷史經驗,便提供了值得思考的例子。
羅世宏的「中華文明」面臨更深一層的問題。當他將ROC與PRC界定為同一文明下的兩個政治實體,便預設兩國共享一個先於當代政治分立而存在的文明共同體。「中華文明」在此取得了近乎先驗的地位,其歷史形成與成員邊界尚未獲得說明,卻已成為政治制度設計的前提。
政治社會學者Rogers Brubaker曾批判將族群與國族視為邊界明確、內部凝聚且持續存在的實體,忽略群體認同如何在歷史、社會分類與政治動員中形成。這種對「群體主義」(groupism)的批評,同樣可以檢驗羅世宏所稱的中華文明,究竟依據什麼標準確認其成員?如果以漢字、儒學或共同文化傳承為判準,文明的範圍便可能延伸至日本、韓國及東南亞華文社群;如果以近現代中國的政治歷史及疆域為判準,文明的成員資格便已受到現代國家概念的限定。為何中華文明的政治成員恰好是ROC與PRC?
這裡存在循環論證的疑慮。羅世宏先將兩岸界定為同一文明的成員,再以文明共同性說明兩岸應具有特殊政治關係。即使承認共同的文字、信仰與歷史記憶,這些文化連結如何產生共同外交、國防或其他特殊政治義務,仍然需要獨立論證。
從臺灣史出發,這項文明預設更值得檢驗。1990年,還未獲選為中研院院士的曹永和教授在〈「臺灣島史」概念——臺灣史研究的另一個途徑〉這篇論文中,從臺灣與外部世界的互動出發,理解不同時代人群的歷史。臺灣因此被置於東亞海洋文明交流、國際貿易、人口移動與政權更替的脈絡下。因此,原住民族的歷史文化、荷蘭與西班牙殖民活動、鄭氏政權、明清帝國移民、清帝國統治、日殖、戰後國民黨政權殖臺,以及隨後的民主化,共同構成今日臺灣的歷史經驗與記憶。其後越南、菲律賓及羅念茲在茲、擔憂其被標籤化的中配,也持續改變臺灣社會的組成與面貌,
羅世宏需要回答,臺灣與中國的歷史文化連結,為何應優先於臺灣與其它區域、族群及文化傳統的關係,成為當代兩岸政治關係的共同基礎?尤其在臺灣已經形成具有人民民主授權的政治共同體之後,「中華」歷史文化連結究竟決定政治共同體的屬性上有多大的效力?當然,這個問題不應是羅專屬的問題,龍應台、廖咸浩、楊渡等重視中華文化傳承的公共知識分子而言,這仍是無法迴避的問題。
這個問題還涉及文明概念進入現實政治之後的影響。當中華文明被賦予超越當代國界的共同體地位,它的歷史邊界與政治意涵,便可能成為不同政治行動者爭奪的對象。羅世宏希望藉此重新界定「一中」;然而,中國官方早已建立另一套關於中華文明、民族共同體與國家統一的完整論述。兩者究竟具有哪些共同預設,又可能如何相互影響?

兩種「中華文明」的交集與歧異

習近平的「中華文明」論述具有明確的政治意涵。2023年,他將連續性與統一性列為中華文明的突出特性,並將文明統一性連結到國土完整與國家統一。2024年9月的民族團結進步表彰大會上,習進一步以五個方面說明中華民族共同體的形成:血脈相融構成歷史根基,信念相同形成統一國家的內生動力,文化相通孕育多元一體的文明格局,經濟相依促成統一經濟體,情感相親則維繫民族團結。這套論述將歷史、文化、經濟、政治與集體情感整合為一個共同體,使文明連續性與國家統一相互支持。(按:習在這裡提的民族在台灣的語境下為國族,而非族裔群體。以下同)
這套文明史觀也逐漸制度化。中國官方統編教材《中華民族共同體概論》(2025年版)明言「中華民族絕不是想象的共同体」,主張其歷史實體已存在數千年,且「一體」對「多元」具有統攝性。2026年通過的《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第17條,進一步要求建構中國自主的中華民族共同體史料、話語與理論體系,研究中華民族及中華文明多元一體格局的歷史與內涵。共同體史觀因此成為官方教育、學術研究與認同建構的制度依據。
羅世宏與習近平的政治主張存在重大分歧。羅世宏將「一中」界定為文明與歷史連結,主張ROC與PRC平等並存,「統一」問題交由未來世代決定。習近平則在2024年會見馬英九時明確宣稱,「制度的不同,改變不了兩岸同屬一個國家、一個民族的客觀事實」。兩人對國家主權及政治終局的理解顯然不同。然而,兩人也都賦予「兩岸」一種超越當代政治分立的歷史共同性,並以這項共同性理解當前的政治關係。羅世宏以文明共同性構想特殊的兩國關係;習近平則進一步將文明、民族與國家整合為大一統的歷史敘事。
這種概念上的交集,很可能產生超出羅世宏原意的論述效果。中國官方早已透過領導人講話、統編教材與國家法律,將兩岸共享歷史文化、同屬中華民族及國家統一,連結成一套制度化的論述。依照這套邏輯,兩岸因共享歷史文化而同屬中華民族,既然同屬一個民族共同體,政治制度的差異便不能改變其國家歸屬。羅世宏雖然拒絕北京的統一結論,卻同樣以共享文明作為兩岸特殊政治關係的起點,試圖藉「一中」維護「兩國」。然而,北京對「一中」已有高度制度化的官方詮釋,並明確排斥兩國平等並存。羅世宏單憑重新界定文明,難以確保其「兩國」主張獲得承認;中國官方反而可能選擇性吸收其中的文明共同性,繼續主張兩岸同屬一國,同時拒絕承認兩國並存的政治現實。換言之,重新使用「一中」、或爭取「一中」的定義權,究竟能為「兩國」爭取多少空間?文明共同性可能提供跨越政治分歧的交流資源,也可能被用來支持中國既有的國家統一敘事,進而削弱兩國平等的主張。

試圖套住北京的繩索將反過來壓制臺灣的國際發展空間

我相信,羅世宏難以被簡單歸入臺灣政治語境中的「統派」。他主張ROC與PRC平等並存,與接受「一國兩制臺灣方案」、甚至支持武統的臺灣統派有明確區別。他希望重新詮釋「一中」,使之成為約束北京對臺動武的政治承諾,尋找一條降低戰爭風險與和平維持成本的途徑。北京長期將「一中」作為臺灣問題純屬中國內政、排除外部干涉的論述依據,羅世宏試圖以文明意義上的「一中」確立兩國平等,卻可能讓北京選擇性吸收前者,同時排斥後者。如此一來,羅世宏原想以「一中」作為約束北京對臺動武的繩索,卻可能讓這條繩索反過來束縛臺灣。這正是其「文明一中」論述最需要警惕的戰略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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