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風遮擋躺椅成猥褻現場 女客兩度抗拒仍遭伸狼爪
判決指出,林男在水里鄉經營髮廊,提供理髮、洗頭及肩頸按摩等服務。2022年10月某日傍晚,女客到店消費,林男將她帶至髮廊深處、由屏風遮擋的躺椅,趁店內沒有其他客人,假借按摩拉起女客衣物、解開內衣,從背部往下觸摸。
女客察覺不對,伸手壓住林男的手表達拒絕,林男卻未停手,還觸摸其胸部、乳頭及大腿根部內側。女客再次阻擋,並當場質問:「你們都這樣沒有講的喔?」林男才找藉口推託,接著替女客洗頭。女客離店後情緒受到影響,開始萌生輕生念頭。
曾求助113仍走上絕路 老闆辯「不認識她」
判決指出,女客於2022年10月16日下午撥打113保護專線求助,直到2023年5月2日才報案,同年9月3日在住處輕生。林男受審時始終否認犯行,辯稱不認識女客,對方也未曾到髮廊消費;辯護人則主張,女客生前承受多方面壓力,輕生未必與本案有關。
南投地院國民法官法庭綜合女客生前證述、丈夫、親友、家暴中心社工及心理諮商師等人的證詞,並參酌通訊對話、身心科病歷等資料,認定林男確實違反女客意願實施猥褻,且女客因而心生羞忿輕生,兩者具有因果關係。
法院審酌林男犯罪手段、造成被害人家屬痛失至親,犯後始終否認犯行,也未與家屬和解或賠償,依刑法第226條第2項強制猥褻因而致被害人羞忿自殺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6月,全案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