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調查,64歲的黃永昌深耕土城地區多年,曾任國民黨新北市黨部副主委、議會黨團書記長及埤林里里長,基層實力雄厚。檢調日前接獲檢舉,指黃永昌疑將超過30元法定上限的關廟麵作為競選「文宣品」,在土樹三鶯地區的里民活動等場合發放給選民,涉嫌以此影響選民投票意向。
新北地檢署檢察官陳欣湉7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新北市刑大、三峽警分局等單位,前往黃永昌的住居所、服務處、辦公處所及工廠等8處執行搜索,現場查扣相關文書與大量未發送的關廟麵等物證,並通知黃永昌等8名被告及21名證人到案說明。
檢方移送複訊後,認定黃永昌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交付賄賂罪嫌重大,且有勾串共犯與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收押禁見;黃永昌的妻子張淑玲則被諭知100萬元交保,大兒子、二兒子分別以15萬元、30萬元交保,服務處主任等人亦分別以10萬至30萬元交保候傳。
新北地院今日召開羈押庭後指出,黃永昌犯罪嫌疑重大,雖有羈押原因,但考量具保已足以代替羈押,裁定以100萬元具保候傳,同時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並禁止與尚未到案之證人有直接或間接之接觸往來。
黃永昌傍晚繳清100萬元保證金後,在律師陪同下步出新北地院,面對媒體提問,他神色無奈地直言:「中選會負責選舉,要把選舉的工作做好,尤其是有關於競選文宣的小品要處理好,要對外說明,不要把它弄得這麼嚴謹,三十塊還有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