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立院黨團今天上午於立法院議場前舉行記者會說明監察院人事同意權案的投票意向。民眾黨團幹事長洪毓祥表示,在監察院同意權的行使上,黨團經過今天早上的黨團會議之後,決定一致投下「不同意票」。
洪毓祥指出,不同意主要有三個理由,第一「監察失格」,監察院去年受理8萬2千多件人民陳情案,但實際處理的只有1千3百多件,比例只有1.6%;預算卻從原本的22億元暴增到29億元。當預算增加,但陳情案件的處理效率卻非常糟糕,實在不符合人民對監察院的期待。
洪毓祥續指,第二個理由是監察院「包庇權貴」從過去案例來看,監院在調查、彈劾各種案件時,明顯充滿雙重標準。從陳宗彥性招待案彈劾未通過、陳歐珀收受詐團相關款項,到就安基金挪用,也沒有受到監察院任何處理;以及最近的超思弊案、林智堅棒球場弊案,調查了4年,現在卻暫停調查。
洪毓祥表示,前陣子民眾黨針對綠委蘇巧慧胞妹蘇巧純,涉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的相關申報問題,邀請監察院7月23日到立法院報告,但監察院連書面報告都沒有提出,也沒有派人到立法院備詢,他們認為監察院充滿雙重標準、包庇權貴。
洪毓祥提到,第三則是「監察院自身沒有做好表率」,包括濫用公務車,帶寵物去美容、去看牙醫,因此他們認為,監察委員沒有做好自己的表率,對於自身失格、違規的事項,也沒有進行任何實質懲處,僅以口頭或書面道歉處理。
洪毓祥強調,綜合以上三點理由,他們認為監察院的功能性已經喪失殆盡,他們也堅持黨團一貫的立場,就是「廢除監察院」,未來修憲委員會召開以後,也會力推這項既定目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