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苡任表示,近日有民眾找他陳情,希望能揭露鄭朝方在地方真實的情況。民眾表示鄭朝方過去兩年在地方好大喜功、勞民傷財,把剛蓋好不到4年的「福興公園」及「縣福園公園」拆掉又重蓋,質疑鄭朝方為什麼可以把好端端,不到四年的新設施給拆掉?然後一直開工、動土、剪綵?
賴苡任指出,去年11月27日鄭朝方參加福興公園二期計畫開工動土,宣布投入1598萬,但被抓到與2022年剛完工的公園設施有明顯「部分」重疊,疑似把部分新設施拆掉後又編預算重蓋。今年1月21日鄭朝方參加縣福園公園全面翻新改建動土典禮,宣稱投入2798萬,但這次被抓包把111年剛完工的設施「全部」拆掉,且內政部發文警告此計畫已經屬於擅自拆除補助設施,需追繳補助款項。
「又根據吹哨者給我的資訊,我得到以下明確的資訊。」賴苡任說,2021年3月3日,內政部根據「城鎮風貌及創生環境營造計畫」,核定福興、縣福園兩座公園共計投入700萬元(中央補助560萬、地方自籌140萬),用以設施改善、景觀綠美化等。該年8月7日福興、縣福園公園開工,隔年3月8日完工,第一期計畫執行完畢。
賴苡任質疑,明明這兩個公園完工還不到四年,鄭朝方卻執意要在去年及今年編列大筆預算,對「福興公園」內維護良好的設施拆除,重複建設。而「縣福園公園」是全面拆除、全面翻新,把2022年剛蓋好且驗收完畢的公園設施全部拆掉重蓋。
賴苡任點出,最離譜的是新竹縣政府有事先發文給竹北市公所,提醒鄭朝方應該以修繕為主,不得無故拆除,避免重複建設,以免浪費公帑。甚至連內政部都發文警告竹北市,表示「縣福園公園」要全面拆除的設施,已經包含了2022年中央所補助的設施,違反《城鎮風貌及創生環境營造計畫補助執行要點》第10條「補助設施不得擅自變更用途或拆除,依相關財產損失計價規定,追繳已撥付之補助款項。」
賴苡任呼籲,鄭朝方應該出面說明以下幾點外界的質疑,首先,明明「福興公園」及「縣福園公園」才於2022年3月完工,為何不到四年時間,就要拆除原設施重蓋?4年不到、大學生都還沒畢業,卻把剛蓋好的公園說拆就拆。
賴苡任說,新竹縣政府及內政部皆發函示警鄭朝方不要拆,要以修繕為主,結果執意要拆,造成民眾認為浪費公帑,浪費納稅人的錢。「是誰給你的底氣讓你可以不甩新竹縣政府及內政部,即便違法也要重蓋公園?只為了開工、動土、剪綵?」
賴苡任問,內政部發文要追繳當初的補助款,請問內政部是否有執行?又請問鄭朝方繳回了沒有?繳了多少錢?這裡的每一塊錢,都是人民的納稅錢。另外當初2022年時,兩個公園的改善建設僅需要700萬新台幣,如今對「福興公園」只是部分改善,卻要花1598萬新台幣?而且縣政府已經告訴你「設施良好」,為何硬要拆掉重蓋?
賴苡任最後表示,縣福園公園全面拆除,把原本剛完工驗收的設施拆的乾乾淨淨,開工動土時說投入2798萬新台幣,完工後又說近3000萬,到底具體花了多少錢?請鄭朝方正面回答問題,如果不回應,或是選擇說謊,下一次就會公布完整的時間線及相關證據。


